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是: 首页 > 他山之石
山东监狱:“‘枫桥经验’进狱园”经验做法
  字号:[ ]  [我要打印][关闭] 视力保护色:

近年来,山东省监狱系统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凝聚调处合力、配强调解人员等举措,深入推进罪犯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促进罪犯安心改造,为维护监狱持续安全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健全工作机制 实现矛盾调处规范化

印发《关于在全省监狱系统推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罪犯矛盾调处工作的指导意见》,统筹监管改造职能部门力量,规范工作程序,强化支撑保障,推动罪犯矛盾调处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制定《山东监狱罪犯矛盾分类分级处置工作办法(试行)》,建立矛盾风险等级动态调整和跟踪管理机制,加强矛盾排查,抓牢源头预防,实现罪犯矛盾精准摸排、高效调处。制定加强矛盾风险摸排研判、完善分级分类处置等七项措施,构建“监狱、监区、矛盾调解员”三级矛盾调处机制,推进罪犯矛盾调处和监管教育深度融合,为提高矛盾纠纷调处质效提供方法遵循。

凝聚调处合力 推动矛盾调处社会化

泰安监狱罪犯江某入狱后担忧未成年子女无人抚养,导致改造态度消极。该狱得知情况后,积极协调驻地民政部门,做好帮扶政策落实,合力妥善化解江某担忧,重新点燃其改造希望。近年来,全省各监狱积极与公安、民政、社保、教育等部门联动协作,定期会商研判罪犯矛盾风险和调处措施,协同解决罪犯合理诉求。引入人民调解力量参与罪犯矛盾调处,监狱与法律服务机构、社会志愿团体等建立常态化帮教机制,在监狱设立“涉罪犯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派驻人民调解工作专家,推动“枫桥经验”在高墙内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发挥亲情帮教力量,了解罪犯家庭成员、成长经历等情况,通过亲情电话、亲情会见等形式向罪犯亲属通报改造表现,邀请罪犯亲属参与矛盾调处,及时化解罪犯心结,助力罪犯树立改造信心、激发改造动力。

配强调解人员 促进矛盾调处专业化

第二女子监狱罪犯张某和韩某因个人生活卫生问题发生矛盾,多次言辞激烈、行为冲动,互相不满。干警以监区“解语”矛盾品牌工作法为指引,通过组织矛盾化解心得分享活动、背对背谈话等方式,引导双方相互倾诉、换位思考,巧语解扣化解双方冲突,最终两犯达成和解。近年来,山东监狱积极组建干警调解队伍,建立全省罪犯矛盾调处工作专家库,选拔具有心理学、法学、医学、教育学等专业背景的干警成立33个矛盾调解工作小组,发挥干警在罪犯诉求管理和矛盾调处中的关键作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选好罪犯矛盾调解员,制定《山东监狱罪犯矛盾调解员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罪犯矛盾调解员选用、职责、奖惩等,充分调动罪犯矛盾调解员积极性。组建矛盾调解工作室380余个、罪犯矛盾调解小组4000多个,并定期组织法律法规、调解技巧等培训,持续提升矛盾纠纷调处能力。

下一步,山东省监狱系统将继续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罪犯矛盾调处机制,加强调度督导,防范化解各类矛盾风险,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提升矛盾调处工作质效,维护监管场所持续安全稳定,让新时代“枫桥经验”真正在高墙内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