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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黔狱刑执〔2025〕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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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433230 信息分类: 狱务公开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3-26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黔狱刑执〔2025〕10号

罪犯杨光林,男,1967年1月5日生,汉族,因犯抢劫罪经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4月21日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减刑后,刑期自2013年1月24日起至2028年8月23日止,现在贵州省遵义监狱服刑。该犯因患严重疾病。贵州省遵义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杨光林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3月21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贵州省监狱管理局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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