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433230 | 信息分类: | 狱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3-26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黔狱刑执〔2025〕10号 |
罪犯杨光林,男,1967年1月5日生,汉族,因犯抢劫罪经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4月21日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减刑后,刑期自2013年1月24日起至2028年8月23日止,现在贵州省遵义监狱服刑。该犯因患严重疾病。贵州省遵义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杨光林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3月21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贵州省监狱管理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