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584556 | 信息分类: | 狱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4-25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黔狱刑执〔2025〕18号 |
罪犯谢跃军,男,1969年3月21日出生,汉族,因运输、贩卖毒品罪经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9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个人部分财产30000元。减刑后,刑期自2015年3月10日起至2028年5月9日止,现在贵州省遵义监狱服刑。该犯因患严重疾病。贵州省遵义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谢跃军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4月22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贵州省监狱管理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