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监狱管理局纪委:
根据《贵州省监狱工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我监严格执行《遵义监狱工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遵义监狱工作信息公开目录》,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做到了有规可依,并按有关规定定期和不定期公开相关工作信息。
一、在狱政管理上,公开了收监的规定,考核、分级处遇的条件和程序,行政奖励的条件和程序,行政处罚的条件和审批程序,罪犯离监探亲的条件和程序。
二、在罪犯生活卫生方面,监狱生活卫生科按要求公开了罪犯大宗物资采购和罪犯生活费的开支情况。
三、在狱务公开工作上,一是按时在狱内罪犯公共活动区域,对罪犯的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进行公示;二是在监狱的接见大厅,采取公告栏张贴的形式公开了修订后的《刑法》、《刑诉法》中涉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和程序。
政务公开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工作,监狱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此项工作,做到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客观性。以后,我们将更认真、细心、安全、稳妥的全面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