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到忠庄监狱设立临时法庭,开庭审理10名“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2名遵义市人大代表、1名遵义市政协委员到场,数十名服刑人员旁听,遵义电视台“法治遵义”栏目派记者对庭审进行采访报道。
庭审中,经过核实罪犯身份、法庭调查、罪犯最后陈述等审判程序后,法官当庭依法对10名“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作出宣判,6名罪犯予以减刑,4名罪犯予以假释。
根据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规定,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这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要求开庭审理。此举是贯彻中央政法委《意见》,促进监狱执法工作进一步公开透明的具体举措。
临时法庭现场
监狱代表提请减刑、假释建议
检察机关出庭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