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中《党员干部哪些话不能说?哪些事情不能做》可谓是给党员干部提了个醒。
该文节选了浙江宁波推出的《机关党员干部负面言行提醒本》部分内容。从文中列举的负面言行来看,与我们的工作、生活休戚相关。如不能说的话有:“过年过节啥也不发了,年夜饭也没得吃了,搞的人情味也没了”;“就这么点工资,加什么班啊,工作明天再说,活是永远干不完的”;“这个你们最好向上面反映,这样上面才会重视,跟我们说说没用的,我们也就是个办事的”。不能做的事有:“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不主动开导群众,习惯把矛盾上交,甚至于鼓动群众上访”;“不注意自身形象,违反交通规则,公共场所吸烟”等。
为什么这些在以往看来“不是事”的事被提了出来呢?说白了这些负面言行反映了规矩意识淡泊、工作作风慵懒、缺乏群众感情,缺乏担当敬业精神等问题,与党的要求和党员的标准格格不入。俗话说:“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党员干部与群众朝夕相处,如果不加强自身修养,不注重自己言行,口无遮拦,张口乱说,拖沓慵懒,无所作为,不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党员的表率作用从何谈起,不被老百姓戳脊梁骨才怪呢?
文中列出的负面言行在监狱也能找到一些影子。“现在的罪犯不好管,监管压力大,处罚太严”;“罪犯判的是有期,我们判的是无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要班上不出事就行了”;“管理权限有限,违规罪犯就交给领导处理吧”;“干不干是思想问题,干得好坏是能力问题”等等。这些具有监狱特色的负面言行会时不时的传入我们的耳畔,甚至不经意间从你我的口中传出。
有的可能会说,不就说几句话吗?有什么大不了的。其实不然,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作风问题具有方向性,优良的作风带来高效的执行力,创造骄人的工作实绩,反之亦然。监狱人民警察承担执行国家刑罚和教育改造罪犯的双重责任,如果我们不注重自己的言行,不加强自身修养,把这些负面言行带到工作中去,满腹牢骚,要求不严,标准不高,准确规范地执行国家刑罚必将大打折扣,把罪犯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也将成为一句空话。
亡羊补牢,犹未为晚。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认真对照反省,照照镜子,谨言慎行,自觉摒弃负面言行,以阳光的心态投入到工作中去,勇于担当,敬业奉献,才担得起监狱人民警察的职责和使命。(杨宗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