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GZ000001/2016-24568 | 信息分类: | 狱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6-02-03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贵州省忠庄监狱2015年第四次减刑假释建议书 |
罪犯杨怀知,男,1984年8月3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金沙县人。系累犯。因罪犯杨怀知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2014年4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3年8月13日起至2016年6月12日止。2014年7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27.51分,兑现115分,获评监狱表扬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杨怀知予以减刑一个月。
罪犯胡鑫,男,1987年1月17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因罪犯胡鑫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12年3月2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3月19日获减刑五个月,刑期自2009年12月13日起至2016年7月12日止。2015年1月10日因违反监规受到禁闭处罚,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9.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胡鑫予以减刑二个月。
罪犯帅继洪,男,1976年9月2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赤水市人。因罪犯帅继洪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2014年2月17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3年7月4日起至2016年7月3日止。2014年5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2.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帅继洪予以减刑二个月。
罪犯付文权,男,1971年9月1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桐梓县人。因罪犯付文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0元(已执行2000元)。2014年7月15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4年2月26日起至2016年8月25日止。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20.5分,兑现115分,获评监狱表扬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付文权予以减刑二个月。
罪犯秦文柏,男,1987年12月9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金沙县人。因罪犯秦文柏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14年5月13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3年10月15日起至2016年8月14日止。2014年8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6.91分,兑现130分,获评综合记功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秦文柏予以减刑三个月。
罪犯刘金成,男,1973年9月12日出生,汉族,文盲,贵州省习水县人。系累犯。因罪犯刘金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5000元。2010年12月6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12月5日获减刑十个月,刑期自2010年7月1日起至2016年8月30日止。2014年7月至2015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7.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刘金成予以减刑四个月。
罪犯李明金,男, 1988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赤水市人。因罪犯李明金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2010年6月2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2年11月28日获减刑一年零七个月;2014年12月5日获减刑十个月,刑期自2009年5月13日起至2016年12月12日止。2014年5月至2015年4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209.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李明金予以减刑五个月。
罪犯莫冬橙,男,1984年10月2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四川省南充市南坪区人。因罪犯莫冬橙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0年4月19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2年11月27日获减刑一年零七个月;2014年12月5日获减刑十一个月,刑期自2009年9月10日起至2022年3月9日止。
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207.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莫冬橙予以减刑五个月。
罪犯沈光焰,男,1969年11月13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系累犯。 因罪犯沈光焰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4年4月17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3年12月15日起至2016年12月14日止。2014年7月至2015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6.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沈光焰予以减刑五个月。
罪犯李光建,男,1989年8月1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系累犯。因罪犯李光建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4年4月16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3年11月16日起至2016年11月15日止。2014年7月至2015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2.1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李光建予以减刑五个月。
罪犯李世春,男,1975年5月1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威宁县人。因罪犯李世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2014年5月8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3年10月12日起至2016年10月11日止。2014年8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2.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李世春予以减刑五个月。
罪犯刘庆林,男,1968年7月6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大方县人。因罪犯刘庆林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2014年5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3年11月17日起至2016年11月16日止。2014年8月至2015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0.6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刘庆林予以减刑五个月。
罪犯娄辉,男,1973年2月27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桐梓县人。系累犯、毒品再犯。因罪犯娄辉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6000元。2012年5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8月25日获减刑十个月,刑期自2011年12月26日起至2017年2月25日止。2014年5月至2015年4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6.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娄辉予以减刑五个月。
罪犯涂仕全,男,1974年7月26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赤水市人。因罪犯涂仕全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2010年4月6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2年11月28日获减刑一年零九个月;2014年12月5日获减刑十一个月,刑期自2009年9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0日止。2014年4月至2015年3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97.2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涂仕全予以减刑五个月。
罪犯胡曜冰,男,1985年12月26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习水人。因罪犯胡曜冰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2014年6月18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3年9月28日起至2017年3月27日止。2014年9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5.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胡曜冰予以减刑五个月。
罪犯令狐勇,男,1975年9月2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罪犯令狐勇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2011年5月3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3年2月4日获减刑七个月,2014年12月5日获减刑十一个月,刑期自2010年11月23日起至2019年5月22日止。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9.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令狐勇予以减刑五个月。
罪犯陈清波,男,1984年1月17日出生,土家族,中专文化,贵州省印江县人。因罪犯陈清波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10年4月8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2年11月28日获减刑一年零七个月;2014年12月5日获减刑十一个月,刑期自2009年7月30日起至2017年1月29日止。2014年4月至2015年3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4.7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陈清波予以减刑五个月。
罪犯吴廷才,男,1955年9月20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仁怀市人。因罪犯吴廷才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0元。2014年2月17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3年9月24日起至2016年9月23日止。2014年05月至2015年0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9.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吴廷才予以减刑五个月。
罪犯刘汉义,男,1989年6月24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系涉恶犯。因罪犯刘汉义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000元。2010年2月26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2年11月28日获减刑一年零八个月;2014年12月5日获减刑十个月,刑期自2009年4月2日起至2016年10月1日止。2014年3月至2015年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222.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刘汉义予以减刑五个月。
罪犯杨高,男,1988年11月19日出生,彝族,初中文化,贵州省大方县人。因罪犯杨高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2010年4月7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2年11月26日获减刑一年零三个月;2014年12月5日获减刑十个月,刑期自2008年11月17日起至2019年10月16日止。2014年8月至2015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1.4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杨高予以减刑五个月。
罪犯范俊康,男,1981年4月19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罪犯范俊康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30000元。2010年4月2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2年11月28日获减刑一年零九个月;2014年12月5日获减刑十一个月,刑期自2009年3月9日起至2020年7月8日止。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1.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范俊康予以减刑五个月。
罪犯韩胜,男,1990年6月3日出生,仡佬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道真县人。因罪犯韩胜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2014年7月16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4年6月20日起至2016年10月3日止。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6.2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韩胜予以减刑五个月。
罪犯赖林,男,1990年4月1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重庆市潼南县人。因罪犯赖林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0000元(已执行3000元)。2014年4月16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3年5月23日起至2020年5月22日止。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0.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赖林予以减刑六个月。
罪犯龙泽华,男,1978年11月23日出生,汉族,文盲,贵州省赤水市人。因罪犯龙泽华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判决时已执行1000元)。2014年2月17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3年7月2日起至2017年1月1日止。2014年5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2.9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龙泽华予以减刑六个月。
罪犯龚文远,男,1986年1月16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湄潭县人。因罪犯龚文远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8000元(已执行3000元)。2011年10月8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7月8日获减刑一年零一个月,刑期自2010年12月21日起至2020年5月20日止。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7.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龚文远予以减刑六个月。
罪犯陈启明,男,1970年10月29日出生,汉族,初中,贵州省湄潭县人。系累犯。因罪犯陈启明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7000元(已执行7000元)。于2014年6月18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4年1月16日起至2017年1月5日止。2014年9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5.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陈启明予以减刑六个月。
罪犯胡永豪,男,1971年5月24日出生,苗族,高中文化,贵州省凤冈县人。因罪犯胡永豪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8000元(已执行4000元)。2012年3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8月25日获减刑十一个月,刑期自2011年7月12日起至2020年8月11日止。2014年5月至2015年4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88.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胡永豪予以减刑六个月。
罪犯梁润,男,1996年1月29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四川省泸县人。因罪犯梁润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已执行6000元)。2014年5月8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3年8月22日起至2017年2月21日止。2014年8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6.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梁润予以减刑六个月。
罪犯陈进,男,1989年6月1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罪犯陈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13年10月16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3年5月14日起至2020年5月13日止。2014年1月至2015年5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5.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陈进予以减刑六个月。
罪犯潘伟,男,1991年2月5日出生,汉族,文盲,贵州省金沙县人。因罪犯潘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00元(已执行5000元)。2012年1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8月25日获减刑一年,刑期自2011年4月2日起至2020年4月1日止。2014年3月至2015年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228.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罪犯潘伟予以减刑七个月。
罪犯陈开阳,男,1991年10月19日出生,侗族,初中文化,贵州省石阡县人。因罪犯陈开阳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000元(已执行3000)。2011年6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3月19日获减刑十一个月,刑期自2010年11月30日起至2016年12月29日止。2013年12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9.8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1.2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陈开阳予以减刑八个月。
罪犯申杰,男,1991年3月1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凤冈县人。因罪犯申杰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00元。2012年3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12月5日获减刑五个月,刑期自2011年6月23日起至2017年1月22日止。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6.4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0.47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申杰予以减刑九个月。
罪犯覃俊,男,1988年12月18日出生,苗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思南县人。因罪犯覃俊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2008年8月28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2年5月22日获减刑一年零六个月;2014年6月10日获减刑十一个月,刑期自2008年2月13日起至2019年9月12日止。2013年12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0.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98.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覃俊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李永军,男,1973年2月10日出生,土家族,小学文化,贵州省沿河县人。因罪犯李永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2011年5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3月19日获减刑一年零七个月,刑期自2010年8月13日起至2023年1月12日止。2013年11月至2014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4.9分,兑现12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84.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李永军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袁鹏,男,1988年2月7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贵州省习水县人。因罪犯袁鹏犯贩卖毒品罪、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已执行2500元)。2013年6月8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9月2日起至2023年9月1日止。2013年9月至2014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0.6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6.7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袁鹏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赵天元,男,1962年4月9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湄潭县人。系累犯。因罪犯赵天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0000元。2010年8月2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6月10日获减刑八个月,刑期自2010年3月6日起至2017年7月5日止。2013年12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3.7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3.5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赵天元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庞存兵,男,1983年3月25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系累犯、主犯。因罪犯庞存兵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2013年3月20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5月3日起至2025年11月2日止。2013年6月至2014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2.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3.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庞存兵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罗少茂,男,1987年7月23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罪犯罗少茂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13000元(已执行2000元)。2009年2月17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2年11月28日获减刑一年零七个月,刑期自2008年3月7日起至2019年8月6日止。因殴打他犯,2013年12月17日至2013年12月26日被处以行政禁闭处罚,2012年8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1.4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年0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6.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罗少茂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陆远艳,男,1992年3月11日出生,汉族,文盲,贵州省遵义县人。因罪犯陆远艳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元。2013年2月7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5月9日起至2017年5月8日止。因顶撞干警,2014年5月28日被监狱处以行政警告一次,2013年5月至2014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8.28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6.6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陆远艳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罗维勤,男,1985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桐梓县人。系累犯。因罪犯罗维勤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13年9月16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3年4月17日起至2019年4月16日止。2013年12月至2014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4.83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82.6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罗维勤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马兴中,男,1984年4月1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习水县人。系累犯。因罪犯马兴中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15000元。2008年5月28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2年1月16日获减刑一年零六个月;2014年3月19日获减刑十个月,刑期自2007年10月8日起至2020年6月7日止。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0.07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2.07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马兴中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卯申鹏,男,1989年6月2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贵州省威宁县人。涉恶。因罪犯卯申鹏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90000元(已执行2000元)。2013年8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3月15日起至2024年3月14日止。2013年11月至2014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1.08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80.2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卯申鹏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汪小伟,男,1985年7月2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习水县人。因罪犯汪小伟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40000元。2013年2月4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3月19日起至2027年3月18日止。2013年5月至2014年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5.4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8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3.7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汪小伟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王小江,男,1987年6月25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习水县人。因罪犯王小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30000元。2009年8月4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2年1月16日获减刑一年零七个月,2014年3月19日获减刑九个月,刑期自2009年2月23日起至2018年10月22日止。2013年10月至2014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3.48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227.6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王小江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姚雪伟,男,1989年10月2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湄潭县人。因罪犯姚雪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2009年12月31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2年8月28日获减刑一年零六个月;2013年12月13日获减刑六个月,刑期自2009年8月26日起至2017年8月25日止。2013年4月至2014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8.29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203.8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姚雪伟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李睿,男,1965年6月29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四川省合江县人。因罪犯李睿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财产10000元(已扣留上缴国库)。2012年11月5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1年12月6日起至2026年10月29日止。2013年3月至2014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3.37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2.97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李睿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李时平,男,1965年1月25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金沙县人。系累犯。因罪犯李时平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5000元,2011年5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3月19日获减刑一年零六个月,刑期自2010年10月28日起至2024年4月27日止。2013年10月至2014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7.4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0.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李时平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谭小燕,男,1985年12月9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重庆市万州区人。系毒品再犯。因罪犯谭小燕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1年5月4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3月19日获减刑一年零六个月,刑期自2010年10月31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8.12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214.92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谭小燕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王浩然,男,1991年8月8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罪犯王浩然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000元(已执行3000元)。2010年3月22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3年6月4日获减刑一年零九个月,刑期自2009年4月14日起至2017年7月13日止。2013年2月至2013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7.8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月至2015年4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3.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王浩然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王世康,男,1974年11月2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湄潭县人。因罪犯王世康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20000元(已执行3000元)。2013年4月16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2013年7月至2014年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1.8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5.7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王世康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晏朝勇,男,1991年8月16日出生,土家族,初中文化,贵州省德江县人。系累犯。因罪犯晏朝勇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2011年8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3月19日获减刑一年零七个月,刑期自2010年10月28日起至2020年9月27日止。2013年10月至2014年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8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7.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晏朝勇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杨维刚,男,1987年7月20日出生,仡佬族,小学文化,贵州省纳雍县人。因罪犯杨维刚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5000元。2013年5月17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11月30日起至2021年11月29日止。2013年8月至2014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0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0.2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杨维刚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龚超,男,1975年11月1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河南省灵宝市人。因罪犯龚超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已执行2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五年。2007年7月25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1年4月25日获减刑一年零七个月;2013年6月4日获减刑一年零九个月,刑期自2007年1月12日起至2018年9月11日止。
2013年1月至2013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3.1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3年11月至2014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3.3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龚超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王崇禄,男,1972年1月1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习水县人。因罪犯王崇禄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15000元。2010年10月14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3年6月3日获减刑六个月,刑期自2009年11月4日起至2024年5月3日止。2013年2月至2014年6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0.8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7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5.7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王崇禄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徐祥万,男,1977年10月21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铜仁市人。因罪犯徐祥万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30000元。2011年10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7月8日获减刑一年零一个月,刑期自201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止。2013年12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9.2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261.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徐祥万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朱旭生,男,1989年11月24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贵州省沿河县人。因罪犯朱旭生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4000元(已执行1000元)。2011年8月2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6月10日获减刑一年零三个月,刑期自2010年12月2日起至2023年9月1日止。2013年12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6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205.2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朱旭生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王林江,男,1992年7月12日出生,土家族,高中文化,贵州省务川县人。 因罪犯王林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2011年3月4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3年12月13日获减刑一年零九个月,刑期自2009年12月16日起至2023年3月15日止。2013年7月至2014年4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6.8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5月至2015年4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5.1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王林江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黄大江,男,1989年5月21日出生,土家族,中专文化,贵州省沿河县人。因罪犯黄大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11年9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3月19日获减刑一年零六个月,刑期自2010年10月24日起至2019年4月23日止。2013年11月至2014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5.4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5.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黄大江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雷小兵,男,1983年1月1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系累犯、主犯。 因罪犯雷小兵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100000元。2011年5月4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3月19日获减刑一年零七个月,刑期自2010年6月4日起至2022年11月3日止。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0.0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4.7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雷小兵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唐永柱,男,1991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因罪犯唐永柱犯抢劫罪、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6000元(已执行2000元)。2013年6月8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2月21日起至2023年8月20日止。2013年9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0.4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6.8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唐永柱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龚国勇,男,1986年9月24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系累犯。因罪犯龚国勇犯抢劫罪、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16500元。2013年1月4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1年12月2日起至2027年12月1日止。2013年4月至2014年6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6.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7月至2015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5.7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龚国勇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杨冬旭,男,1984年5月7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罪犯杨冬旭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0万元。2013年5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10月29日起至2019年10月28日止。2013年8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1.4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杨冬旭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周明月,男,1975年3月29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仁怀市人。 因罪犯周明月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13年1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2月29日起至2025年8月28日止。2013年4月至2014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0.77分,兑现145分,此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7.07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周明月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杨明栋,男,1975年12月10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赤水市人。因罪犯杨明栋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2013年4月8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10月27日起至2023年10月26日止。2013年7月至2014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4.8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6.37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杨明栋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严本华,男,1968年3月7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赤水市人。因罪犯严本华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2013年5月14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8月21日起至2024年8月20日止。2013年8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1.6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2.2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严本华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郑红应,男,1992年9月18日出生,仡佬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道真县人。因罪犯郑红应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8000元(已执行3000元)。2011年8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3月19日获减刑一年零七个月,刑期自2010年11月9日起至2019年4月8日止。2013年11月至2014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6.2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9.0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郑红应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杨飞,男,1989年3月29日出生,土家族,初中文化,贵州省德江县人。因罪犯杨飞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2011年8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3月19日获减刑一年零六个月,刑期自2010年10月20日起至2021年10月19日止。2013年11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140.3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0.7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杨飞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龙小波,男,1987年1月19日出生,苗族,初中文化,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县人。因罪犯龙小波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2011年8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3月19日获减刑十一个月,刑期自2010年10月3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2013年11月至2014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4.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7.3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龙小波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庞国顺,男,1978年3月22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罪犯庞国顺犯强奸罪、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2013年2月1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5月19日起至2024年5月18日止。2013年4月至2014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5.6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2.3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庞国顺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万井林,男,1988年2月27日出生,苗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铜仁市人。系主犯。因罪犯万井林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40000元。2011年8月4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3月19日获减刑一年,刑期自2010年6月22日起至2020年6月21日止。
2013年11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4.8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6.3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万井林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陈波,男,1975年12月3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绥阳县人。因罪犯陈波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2013年7月16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7月19日起至2026年7月18日止。2013年10月至2014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2.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7.3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陈波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刘益,男,1988年2月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罪犯刘益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11000元。2013年6月8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7月21日起至2023年7月20日止。2013年09月至2014年0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1.2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年0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6.7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刘益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余华,男,1992年8月27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因罪犯余华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8000元。2013年5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6月26日起至2025年6月25日止。2013年8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5.9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年0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5.17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余华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黄建军,男,1979年3月3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罪犯黄建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2000元。2013年2月1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7月20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止。2013年05月至2014年0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8.7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09月至2015年0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1.4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黄建军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罗建,男,1980年3月2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仁怀市人。因罪犯罗建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2013年5月15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5月19日起至2023年5月18日止。2013年08月至2014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3.0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9.67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罗建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冉磊,男,1989年9月22日出生,土家族,小学文化,贵州省沿河县人。系累犯。因罪犯冉磊犯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已执行3000元)。2010年12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8月25日获减刑五个月,刑期自2010年5月26日起至2017年6月25日止。2013年12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5.2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4.1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冉磊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杨金栋,男,1975年1月4日出生,汉族,文盲,贵州省习水县人。因罪犯杨金栋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2012年8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2月9日起至2023年8月8日止。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7.2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01月至2015年05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8.8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杨金栋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邓勇,男,1977年12月2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重庆市巴南区人。因罪犯邓勇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1年5月4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3月19日获减刑一年零七个月,刑期自2010年11月23日起至2024年4月22日止。2013年10月至2014年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3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207.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邓勇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杜险峰,男,1973年11月15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重庆市江津区人。系累犯。因罪犯杜险峰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3000元(已执行500元)。2011年5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3月19日获减刑一年零六个月,刑期自2010年11月23日起至2022年5月22日止。2013年10月至2014年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2.8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204.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杜险峰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胡元奔,男,1985年2月26日出生,仡佬族,中专文化,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系累犯。 因罪犯胡元奔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30000元。2013年5月16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6月7日起至2026年6月6日止。2013年8月至2014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6.7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2.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胡元奔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李波,男,1986年2月27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习水县人。系累犯。 因罪犯李波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7000元。2012年5月2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3月19日获减刑五个月,刑期自2011年12月28日起至2018年7月27日止。2013年11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1.4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1.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李波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刘代伦,男,1964年8月9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重庆市璧山县人。因罪犯刘代伦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2013年5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7月17日起至2024年7月16日止。2013年8月至2014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2.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刘代伦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田太明,男,1974年10月30日出生,土家族,小学文化,贵州省石阡县人。因罪犯田太明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2013年5月17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8月31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止。2013年8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6.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7.7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田太明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童军,男,1971年10月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系累犯。因罪犯童军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2012年6月7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6月10日获减刑六个月,刑期自2011年11月16日起至2017年11月15日止。2013年12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0.6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205.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童军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王厚全,男,1961年5月2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重庆市荣昌县人。 因罪犯王厚全犯故意杀人(未遂)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2011年2月12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3月19日获减刑一年零七个月,刑期自2010年6月4日起至2019年11月3日止。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9.2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9.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王厚全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赵先泽,男,1990年11月1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罪犯赵先泽犯抢劫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已执行2000元)。2012年6月1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1年8月2日起至2022年8月1日止。2015年1月8日因违反监规被监狱处以禁闭。2012年12月至2013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9.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3年11月至2014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5.9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赵先泽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丁海,男,1993年5月2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因罪犯丁海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2013年5月17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6月28日起至2026年12月27日止。2013年8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4.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3.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丁海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付海军,男,1992年5月2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贵州省桐梓县人。因罪犯付海军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2000元(已执行1000元)。2011年5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3月19日获减刑一年零八个月,刑期自2010年12月5日起至2021年4月4日止。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8.4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4.2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付海军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李时林,男,1963年10月22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金沙县人。因罪犯李时林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已执行4000元)。2011年8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3月19日获减刑一年零五个月,刑期自2010年7月9日起至2019年2月8日止。2013年11月至2014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6.2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9.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李时林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庞洪,男,1981年5月2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系累犯。因罪犯庞洪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1年5月4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3月19日获减刑一年零六个月,刑期自2009年9月10日起至2023年3月9日止。2013年10月至2014年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2.6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91.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庞洪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郑小超,男,1985年10月7日出生,仡佬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正安县人。因罪犯郑小超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2011年5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3月19日获减刑一年零七个月,刑期自2010年7月16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止。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2.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92.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郑小超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余国江,男,1987年3月2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赤水市人。系累犯。因罪犯余国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5000元。2011年5月11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3月19日获减刑一年零六个月,刑期自2010年6月5日起至2022年12月4日止。2013年11月至2014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4.9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9.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余国江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葛勇,男,1978年7月1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系累犯。因罪犯葛勇犯盗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2010年3月22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2年6月25日获减刑七个月;2014年6月10日获减刑十一个月,刑期自2009年2月15日起至2021年8月14日止。2013年12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0.8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7.7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葛勇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黄应全,男,1951年2月7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绥阳县人。因罪犯黄应全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15000元(已执行5000元)。2013年2月4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10月24日起至2027年10月5日止。2013年5月至2014年6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7.4分,兑现13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7月至2015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0.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黄应全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于以蒗,男,1980年2月16日出生,布依族,大专文化,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因罪犯于以蒗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2000元。2011年5月4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3月19日获减刑一年零六个月,刑期自2010年7月29日起至2021年1月28日止。2013年9月至2014年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3.6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96.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于以蒗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李开龙,男,1952年10月8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金沙县人。系累犯、毒品再犯。因罪犯李开龙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2000元。2013年2月5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7月25日起至2020年7月24日止。2013年5月至2014年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22.7分,兑现12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8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7.2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李开龙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刘元松,男,1977年10月19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桐梓县人。因罪犯刘元松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2010年12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3年2月4日获减刑七个月,刑期自2010年3月8日起至2021年8月7日止。2014年3月4日被处以记过处分一次,2012年10月至2013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25.5分,兑现12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3年9月至2015年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0.2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刘元松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欧厚传,男,1980年9月9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贵州省
威宁县人。因罪犯欧厚传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2013年5月13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6月29日起至2022年6月28日止。2013年8月至2014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1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5.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欧厚传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郭凯,男,1968年9月7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绥阳县人。系主犯。因罪犯郭凯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15000元(已执行1000元)。2011年2月11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3月19日获减刑一年零八个月,刑期自2009年7月2日起至2022年11月1日止。2013年11月至2014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0.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9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5.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郭凯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范平龙,男,1988年7月2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系累犯。因罪犯范平龙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000元(已执行2000元)。2011年5月4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3月19日获减刑一年零七个月,刑期自2010年6月4日起至2018年11月3日止。2013年10月至2014年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6.7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8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范平龙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黄其辉,男,1973年7月25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湖南省资兴市人。因罪犯黄其辉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4000元(已执行1500元)。2008年12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1年8月5日获减刑一年零八个月;2013年9月13日获减刑一年零九个月,刑期自2007年12月15日起至2017年7月14日止。2013年4月至2014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1.0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2月至201年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3.4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黄其辉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朱文国,男,1971年4月16日出生,仡佬族,小学文化,贵州省石阡县人。因罪犯朱文国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2010年1月22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3年2月5日获减刑一年零六个月,刑期自2009年8月12日起至2020年2月11日止。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9.2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1.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朱文国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张加政,男,1992年4月13日出生,土家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沿河县人。因罪犯张加政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6000元。2011年8月1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3月19日获减刑一年,刑期自2010年8月25日起至2019年1月25日止。2013年11月至2014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0.6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2.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张加政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潘入海,男,1971年10月20日出生,布依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镇宁县人。因罪犯潘入海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11年5月4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3年12月13日获减刑一年零七个月,刑期自2010年11月7日起至2019年4月6日止。2013年8月至2014年5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6.6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89.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潘入海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方健,男,1984年2月24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罪犯方健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11000元(已执行500元)。2013年7月15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3年2月6日起至2024年2月5日止。2013年10月至2014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27.2分,兑现12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3.4分,兑现13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方健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穆晓刚,男,1974年3月7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桐梓县人。系累犯。因罪犯穆晓刚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17万元。2013年3月20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9月8日起至2027年9月7日止。2013年6月至2014年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9.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8月至2015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6.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穆晓刚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管钱钱,男,1993年8月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湄潭县人。因罪犯管钱钱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000元(判决时已执行3000元)。2011年11月1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0年10月22日起至2017年6月19日止。因违规使用手机,于2013年5月15日至2013年5月22日被处禁闭处罚,2012年3月至2013年2月考核周期共获月表扬12次,获评一级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3年3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1.6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0.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管钱钱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黄滔,男,1979年10月2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因罪犯黄滔犯合同诈骗罪、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000元(已执行2500元)。2013年1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1年11月29日起至2017年11月27日止。2013年4月至2014年4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7.3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5月至2015年4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9.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黄滔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杨再霞,男,1974年7月2日出生,苗族,初中文化,贵州省印江县人。因罪犯杨再霞犯寻衅滋事罪、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12年5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3月19日获减刑五个月,刑期自2012年4月10日起至2017年11月9日止。2013年11月至2014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2.8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1.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杨再霞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邓华超,男,1975年3月25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罪犯邓华超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已执行3000元)。2010年1月6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3年9月28日获减刑一年零四个月,刑期自2009年4月30日起至2017年6月29日止。2013年5月至2014年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9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3月至2015年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81.0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邓华超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刘栋福,男,1964年5月27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罪犯刘栋福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13年2月4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7月18日起至2017年7月17日止。2013年5月至2014年5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5.99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98.8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刘栋福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吴长仕,男,1974年11月6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残疾犯。因罪犯吴长仕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已执行3500元)。2013年8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12月18日起至2023年12月17日止。2013年11月至2014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4.9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99.9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吴长仕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张仁元,男,1992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罪犯张仁元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强奸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5000元(已执行1000元)。2012年4月20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6月10日获减刑五个月,刑期自2010年1月12日起至2017年8月11日止。2013年6月至2014年3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3.4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4月至2015年3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7.0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张仁元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蒋浪,男,1988年8月25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仁怀市人。因罪犯蒋浪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已执行1000元)。2013年2月1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2月10日起至2023年8月9日止。2013年5月至2014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8.6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8.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蒋浪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潘清,男,1970年3月19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重庆市永川区人。因罪犯潘清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5000(已执行5000元)。2011年3月8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3年9月28日获减刑一年零二个月,刑期自2010年10月11日起至2017年8月10日止。2013年6月至2014年3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9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4月至2015年3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20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潘清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汪庆宇,男,1971年3月8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湄潭县人。因罪犯汪庆宇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3000元(已执行3000元)。2013年1月6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9月28日起至2020年9月27日止。2013年4月至2014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3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6.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汪庆宇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苟小峰,男,1975年10月2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习水县人。因罪犯苟小峰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5000元(已执行3000元)。2011年8月2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3年9月28日获减刑九个月,刑期自2011年3月25日起至2017年6月24日止。2013年4月至2014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7.21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1.7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苟小峰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石永刚,男,1983年4月21日出生,苗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松桃县人。因罪犯石永刚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已执行10000元)。2011年8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3月19日获减刑一年,刑期自2011年3月12日起至2022年3月11日止。2013年11月至2014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7.66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9.3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石永刚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杨连生,男,1982年4月7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桐梓县人。因罪犯杨连生犯贩卖毒品罪、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20000元(已执行4300元)。2013年7月16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2月16日起至2020年2月15日止。2013年10月至2014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134.7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4.7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杨连生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王毅,男,1988年1月13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贵州省绥阳县人。因罪犯王毅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已执行5000元)。2011年8月1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3月19日获减刑一年零七个月,刑期自2011年3月25日起至2021年8月24日止。2013年10月至2014年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3.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9.7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王毅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高双全,男,1971年9月1日出生,土家族,初中文化,贵州省德江县人。因罪犯高双全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12年4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3月19日获减刑六个月,刑期自2012年3月7日起至2017年5月30日止。2013年11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7.2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至10年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2.4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高双全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晏星,男,1985年4月2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绥阳县人。因罪犯晏星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已执行1500元)。2009年2月18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2年5月22日获减刑九个月;2014年3月19日获减刑十一个月,刑期自2008年3月22日起至2018年7月21日止。2015年7月21日违反监规被监狱处行政警告一次。2013年11月至2014年0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9.2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09月至2015年0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3.9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晏星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赵小桃,男,1985年6月7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桐梓县人。因罪犯赵小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1000元(已执行4000元)。2013年3月4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1月6日起至2023年7月5日止。2014年9月25日违反监规被监狱处行政记过一次。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0.6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6月至2015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5.27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赵小桃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马军,男,1985年11月18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贵州省仁怀市人。因罪犯马军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000元(已执行500元)。2011年5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3月19日获减刑一年零三个月,刑期自2010年9月19日起至2019年6月18日止。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0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3.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马军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袁潇,男,1993年1月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习水县人。因罪犯袁潇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000元(已执行2000元)。2011年5月6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3年11月29日获减刑一年零十个月,刑期自2010年8月26日起至2018年10月25日止。2013年8月至2014年5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0.7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6.2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袁潇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刘德丙,男,1987年7月7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罪犯刘德丙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已执行3000元)。2011年7月6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3月19日获减刑一年零八个月,刑期自2010年6月30日起至2020年10月29日止。2013年11月至2014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8.4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5.7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刘德丙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任仕文,男,1969年3月26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毕节市人。因罪犯任仕文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5000元(已执行1500元)。2010年6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3年2月4日获减刑一年;2014年6月10日获减刑五个月,刑期自2010年1月19日起至2017年8月18日止。2013年10月至2014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5.3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6.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任仕文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石井江,男,1978年8月1日出生,苗族,小学文化,贵州省松桃县人。因罪犯石井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已执行10000元)。2011年8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3月19日获减刑一年,刑期自2011年3月12日起至2022年3月11日止。2013年11月至2014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7.8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207.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石井江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赵光远,男,1983年12月5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贵州省习水县人。因罪犯赵光远犯职务侵占罪、盗窃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11年5月6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3月19日获减刑一年零六个月,刑期自2010年7月22日起至2018年4月15日止。2013年11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2.4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3.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赵光远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周家卫,男,1973年8月18日出生,土家族,小学文化,贵州省德江县人。系残疾犯。因罪犯周家卫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12年2月3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3月19日获减刑六个月,刑期自2011年6月9日起至2019年3月8日止。2013年7月至2014年5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26.1分,兑现12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7分,兑现13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周家卫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杨帅,男,1991年12月1日出生,土家族,初中文化,贵州省印江县人。因罪犯杨帅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2011年2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3年12月13日获减刑一年零九个月,刑期自2009年5月17日起至2019年8月16日止。2013年8月至2014年5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8.8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8.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杨帅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刘杨迎,男,1988年10月5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贵州省湄潭县人。因罪犯刘杨迎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2007年3月7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1年1月18日获减刑一年零七个月;2013年2月5日获减刑一年零八个月,刑期自2006年11月6日起至2017年8月5日止。2012年12月至2013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7.3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3年11月至2014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7.0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7.4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刘杨迎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王中全,男,1950年9月5日出生,汉族,文盲,贵州省湄潭县人。系老年犯。因罪犯王中全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2013年5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4月25日起至2025年4月24日止。2013年8月至2014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5.4分,兑现13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5.7分,兑现13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王中全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陈庆光,男,1983年10月25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修文县人。因罪犯陈庆光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13年5月8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8月11日起至2019年8月10日止。2013年8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24.7分,兑现12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7.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陈庆光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周金,男,1988年2月3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因罪犯周金犯故意伤害罪、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已执行500元)。2012年4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6月10日获减刑五个月,刑期自2012年3月15日起至2020年4月12日止。2013年9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23.1分,兑现12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1.2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周金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宋销,男,1990年1月14日出生,苗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道真县人。系累犯。因罪犯宋销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33000元(已执行1000元)。2011年5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0年3月11日起至2021年3月10日止。2013年10月31日因殴打他人,被处以禁闭处罚;因抗拒劳动改造,2014年2月27日至2014年3月13日被处以禁闭处罚;2014年8月19日因抗拒生产劳动,被处以警告处罚;2014年9月17日,因抗拒生产劳动,被处以警告处罚。2011年9月至2012年8月考核周期共获10次月表扬,获评三级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1.7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宋销予以减刑一年零七个月。
罪犯先忠涛,男,1980年11月1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系累犯。因罪犯先忠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2013年3月20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1年3月1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止。2013年6月至2014年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8.0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6.2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先忠涛予以减刑一年零七个月。
罪犯陈于军,男,1978年10月21日出生,土家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沿河县人。因罪犯陈于军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2012年11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0年7月11日起至2023年7月10日止。2013年3月至2014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0.73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9.1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陈于军予以减刑一年零七个月。
罪犯戴辉权,男,1972年5月12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四川省合江县人。系累犯。因罪犯戴辉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15000元。2012年6月11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1年9月22日起至2024年9月21日止。2013年2月19日因打架被处禁闭一次。2012年9月至2014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6.4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7.4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戴辉权予以减刑一年零七个月。
罪犯杨再军,男,1988年2月25日出生,土家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沿河县人。系累犯。因罪犯杨再军犯盗窃罪、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2011年12月6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1年4月20日起至2022年4月19日止。2012年7月15日因打架被处禁闭一次,2014年10月29日因殴打他犯被处禁闭一次。2012年11月至2013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1.4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3年10月至2015年5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5.47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杨再军予以减刑一年零七个月。
罪犯谢志万,男,1968年11月5日出生,土家族,高中文化,贵州省沿河县人。因罪犯谢志万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2013年5月13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1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2013年8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9.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1.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谢志万予以减刑一年零八个月。
罪犯杜明刚,男,1992年1月12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凤冈县人。因罪犯杜明刚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0000元(已执行3000元)。2011年8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0年12月20日起至2020年12月19日止。2013年6月、2014年4月因违规被紧闭15天,2011年12月至2012年11月考核周期内获评三级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2年12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9.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杜明刚予以减刑一年零八个月。
罪犯梁书林,男,1974年11月17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贵州省桐梓县人。因罪犯梁书林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50000元(已执行50000元)。2013年4月17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12月11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止。2013年7月至2014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6.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7.2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梁书林予以减刑一年零九个月。
罪犯卢应高,男,1965年7月6日出生,土家族,大学文化,贵州省德江县人。因罪犯卢应高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十个月。2012年7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12月8日获减刑一年,刑期自2012年3月28日起至2017年1月27日止。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卢应高予以减刑六个月。
罪犯秦智文,男,1975年11月14日出生,苗族,大专文化,贵州省思南县人。原贵州省思南县张家寨镇财政所总预算会计。因罪犯秦智文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未退缴的赃款571957元继续予以追缴(已执行3000元)。2012年12月5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4月27日起至2022年4月26日止。2013年3月至2014年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5.2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3月至2015年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86.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秦智文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李子允,男,1964年5月4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原遵义县林业绿化局工作人员及杭瑞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协调领导小组西线办公室,工程师。因罪犯李子允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涉案赃款27.5万元(已缴纳14万元)。2011年9月7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3年6月3日获减刑十一个月,刑期自2011年3月4日起至2023年4月3日止。2013年1月至2013年1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9.4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3年12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7.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李子允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邹书友,男,1962年5月30日出生,仡佬族,大学文化,贵州省务川县人。原务川县林业局局长和务川县银杏公司经理。因罪犯邹书友犯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涉案赃款250257元继续追缴(已执行5000元)。2009年2月23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1年11月10日获减刑一年零九个月;2013年9月28日获减刑一年零八个月,刑期自2008年2月17日起至2017年9月16日止。2013年6月至2014年3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0.75分,兑现12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4月至2015年3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1.2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邹书友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张琳,男,1963年1月9日出生,汉族,本科文化,贵州省纳雍县人。原贵州省纳雍县人民医院院长。因罪犯张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涉案赃款47.8万继续追缴(已执行5000元)。2013年4月16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4月24日起至2024年10月23日止。2013年7月至2014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5.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81.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张琳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熊天剑,男,1971年5月5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原贵州省遵义县烟草公司尚嵇烟草站站长。因罪犯熊天剑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2011年6月3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3年9月13日获减刑九个月,刑期自2010年9月4日起至2019年12月3日止。2012年12月至2013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2.3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3年10月至2014年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2.1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熊天剑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刘德荣,男,1969年8月21日出生,土家族,大学文化,贵州省石阡县人。贵州省石阡县乡镇企业局煤炭开发中心主任。因罪犯刘德荣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00元,涉案赃款294335元继续追缴。2011年2月15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2年11月26日获减刑七个月,刑期自2010年3月28日起至2021年8月27日止。2013年10月23日违反监规被监狱处以警告一次,2012年6月至2013年4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6.7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3年5月至2014年5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5.6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6.62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刘德荣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黄晓胜,男,1972年10月30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贵州省绥阳县人。原贵州省绥阳县太白镇国土资源所副所长。因罪犯黄晓胜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退缴了全部所得赃款。2013年8月16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3年1月15日起至2023年1月14日止。2013年11月至2014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0.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8.3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黄晓胜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许军,男,1977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原贵州省遵义县民政局救灾科工作员。因罪犯许军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继续追缴涉案赃款848791元(已退缴2000元)。2009年8月11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2年1月16日获减刑一年零十一个月;2013年6月3日获减刑十个月,刑期自2008年7月31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止。2012年12月至2013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0.4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3年11月至2014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0.6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1.2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许军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胡晓军,男,1976年7月2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贵州省红花岗区人。原遵义市新蒲新区新蒲镇文武村支部书记。因罪犯胡晓军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已全部退还所分赃款。2012年12月5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7月10日起至2017年7月9日止。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3.6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4月至2015年3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7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胡晓军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王学平,男,1963年4月7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贵州省赤水市人。原贵州省赤水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因罪犯王学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已退清赃款。2013年3月4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5月16日起至2017年5月15日止。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4.9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6.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王学平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邢勇,男,1979年9月9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因罪犯邢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裁定后,2013年2月4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10月26日起至2017年9月4日止。2013年5月至2014年5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0.6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7.4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邢勇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丁茂林,男,1971年5月31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因罪犯丁茂林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涉案赃款311000元已退清。2013年3月8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10月26日起至2017年9月10日止。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3.1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7.7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丁茂林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王峰,男,1989年12月9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系涉黑犯。 因罪犯王峰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已执行5000元)。2013年7月12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0年4月14日起至2024年4月13日止。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2.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王峰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陈柏林,男,1991年6月2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系涉黑犯。因罪犯陈柏林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已执行5000元)。2013年6月17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3月7日起至2024年3月6日止。2013年9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7.76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8.0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陈柏林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秦望,男,1990年12月13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系涉黑犯。因罪犯秦望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8000元(已执行8000元)。2013年6月14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1年10月13日起至2023年10月12日止。2013年09月至2014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0.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7.3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秦望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石小梦,男,1992年10月3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仁怀市人。因罪犯石小梦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元(已执行10000元)。2013年10月18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9月15日起至2017年9月14日止。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1.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石小梦予以假释。
罪犯陈玉江,男,1978年10月1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凤冈县。因罪犯陈玉江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4000元(已执行7000元)。2014年4月14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3年1月28日起至2017年7月27日止。2014年7月至2015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5.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陈玉江予以假释。
罪犯吴安明,男,1993年11月29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赤水市人。因罪犯吴安明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已执行4000元)。2014年2月17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3年8月15日起至2017年2月14日止。2014年5月至2015年6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5.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吴安明予以假释。
罪犯邹龙,男,1982年6月7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赫章县人。因罪犯邹龙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2014年5月12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3年4月26日起至2016年10月25日止。2014年8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6.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邹龙予以假释。
罪犯邹远强,男,1975年3月12日出生,仡佬族,初中文化,贵州省务川县人。因罪犯邹远强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000元(已执行4000元)。2014年4月18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3年11月29日起至2017年11月18日止。2014年7月至2015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6.7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邹远强予以假释。
罪犯黄远鹏,男,1991年10月24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贵州省桐梓县人。因罪犯黄远鹏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6000元(已执行6000元)。2012年6月8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3月19日获减刑七个月,刑期自2012年3月7日起至2017年8月6日止。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0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5.2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黄远鹏予以假释。
罪犯罗世明,男,1973年7月16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湄潭县人。因罪犯罗世明犯故意伤害罪、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已执行30000元)。2014年8月18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4年3月17日起至2016年8月25日止。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5.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罗世明予以假释。
罪犯闵波,男,1981年7月4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 因罪犯闵波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8000元(已执行8000元)。2011年6月2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3月19日获减刑十一个月,刑期自2010年12月30日起至2018年1月29日止。2013年10月至2014年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7.3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6.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闵波予以假释。
罪犯王欢欢,男,1993年12月4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湄潭县人。因罪犯王欢欢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已执行3000元)。2013年12月18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11月28日起至2017年8月27日止。2014年3月至2015年4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4.7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王欢欢予以假释。
罪犯罗永江,男,1989年12月24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红花岗区人。因罪犯罗永江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7000元(已执行7000元)。2012年5月2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6月10日获减刑六个月,刑期自2011年8月24日起至2018年2月23日止。2013年8月至2014年5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3.31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5.7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罗永江予以假释。
罪犯蒲朝坤,男,1993年6月11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 因罪犯蒲朝坤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14年8月15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3年6月15日起至2017年6月14日止。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7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蒲朝坤予以假释。
罪犯费金鑫,男,1992年2月8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罪犯费金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已执行3000元)。2014年5月13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止。2014年8月至2015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4.1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费金鑫予以假释。
罪犯熊小明,男,1985年2月5日出生,土家族,初中文化,贵州省印江县人。因罪犯熊小明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已执行4000元)。2012年2月13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3年12月13日获减刑五个月,刑期自2011年3月18日起至2018年8月17日止。2013年8月至2014年5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2.7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86.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熊小明予以假释。
罪犯杨中华,男,1976年5月1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因罪犯杨中华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已执行5000元)。2014年3月14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3年5月8日起至2016年11月7日止。2014年6月至2015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8.2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杨中华予以假释。
罪犯张宗令,男,1971年8月7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正安县人。因罪犯张宗令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2000元(已执行2000元)。2012年3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8月25日获减刑一年,刑期自2011年9月5日起至2017年9月4日止。2014年5月至2015年4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5.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张宗令予以假释。
罪犯刘体发,男,1983年10月2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罪犯刘体发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14000元(已执行4200元)。2008年1月4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0年8月20日获减刑一年零六个月,2012年8月30日获减刑一年零六个月,2014年8月25日获减刑十一个月,刑期自2007年4月15日起至2017年5月14日止。2014年4月至2015年4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6.4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刘体发予以假释。
罪犯曾庆伟,男,1978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仁怀市人。因罪犯曾庆伟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0000元(已执行10000元)。2011年9月2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3年12月13日获减刑五个月,刑期自2011年1月22日起至2018年8月21日止。2013年2月至2014年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3.8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3月至2015年4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6.1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曾庆伟予以假释。
罪犯王正,男,1980年9月27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金沙县人。因罪犯王正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2014年5月13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3年12月17日起至2017年6月8日止。2014年8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3.82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王正予以假释。
罪犯唐太伦,男,1977年3月3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凤冈县人。因罪犯唐太伦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已执行4000元)。2014年4月14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3年5月17日起至2017年11月16日止。2014年7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1.02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唐太伦予以假释。
罪犯罗骏,男,1989年1月19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贵州省桐梓县人。因罪犯罗骏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14年3月17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3年3月28日起至2017年3月27日止。2014年06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2.3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罗骏予以假释。
罪犯江超,男,1994年2月12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威宁县人。因罪犯江超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已执行5000元)。2013年11月8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10月19日起至2017年10月18日止。2014年2月至2015年4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4.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江超予以假释。
罪犯张利,男,1985年3月4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仁怀市人。因罪犯张利犯滥伐林木罪、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00元(已执行2000元)。2013年10月18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11月23日起至2017年11月22日止。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8.2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张利予以假释。
罪犯周飞,男,1987年4月13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黄平县人。因罪犯周飞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000元(已执行5000元)。2013年5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10月20日起至2018年10月19日止。2013年8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9.9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8.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周飞予以假释。
罪犯范玉兵,男,1974年8月22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罪犯范玉兵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4年3月17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4年2月24日起至2017年2月23日止。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3.27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范玉兵予以假释。
罪犯姜春文,男,1982年9月2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修文县人。因罪犯姜春文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已执行30000元)。2014年7月16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4年4月2日起至2016年10月1日止。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5.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姜春文予以假释。
罪犯熊仕顺,男,1992年3月19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罪犯熊仕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已执行1500元)。2014年7月16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3年12月15日起至2017年6月14日止。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5.17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熊仕顺予以假释。
罪犯张弟发,男,1972年3月17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红花岗区人因罪犯张弟发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1000元(已执行11000元)。2010年5月5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2年11月28日获减刑一年零十个月,刑期自2009年9月4日起至2018年11月3日止。2012年9月至2013年6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8.2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3年7月至2014年4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9.2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5月至2015年4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211.2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张弟发予以假释。
罪犯曾令勇,男,1968年12月12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因罪犯曾令勇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07年4月30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0年2月9日获减刑一年零八个月;2012年1月16日获减刑一年零八个月;2013年9月28日获减刑九个月,刑期自2006年9月28日起至2017年8月27日止。2012年11月至2013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1.5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3年10月至2014年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1.0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0.8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曾令勇予以假释。
罪犯王豫,男,1959年10月14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因罪犯王豫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50000元(已执行16000元)。2011年2月15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3年9月13日获减刑一年零九个月,刑期自2009年6月15日起至2018年9月14日止。2013年4月至2014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0.6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7.6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王豫予以假释。
罪犯袁贵木,男,1977年11月7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赤水市人。因罪犯袁贵木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7000元(已执行2100元)。2012年3月7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4年3月19日获减刑五个月,刑期自2011年7月27日起至2018年2月26日止。2013年9月至2014年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0.7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8月至2015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袁贵木予以假释。
罪犯王飞,男,1991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罪犯王飞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已执行5000元)。2013年7月18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11月21日起至2017年11月20日止。2013年10月至2014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3.2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王飞予以假释。
罪犯杨勋华,男,1957年5月23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桐梓县人。因罪犯杨勋华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0元(已执行25000元)。2013年10月15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2年11月14日起至2017年11月13日止。2014年1月至2015年3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2.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杨勋华予以假释。
罪犯张国成,男,1944年3月26日出生,仡佬族,文盲,贵州省石阡县人。系老年犯。因罪犯张国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10年12月16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0年6月27日起至2017年6月26日止。2011年3月至2012年2月考核周期累计获月表扬12次,获评一级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2年3月至2013年2月考核周期累计获月表扬12次,获评一级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3年3月至2015年7月(期间该犯因病于2013年12月20日至2014年12月16日保外就医)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9.9分,兑现13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张国成予以假释。
罪犯马其林,男,1972年10月16日出生,仡佬族,大专,贵州省道真县人。因罪犯马其林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4年5月15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3年12月16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止。2014年8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2.4分,兑现13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马其林予以假释。
罪犯杨再明,男,1976年10月28日出生,土家族,大学文化,贵州省印江县人。原贵州省印江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发股副股长。因罪犯杨再明犯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5000元(已执行5000元),涉案赃款12290元已全部退还。2012年6月1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1年11月24日起至2017年11月23日止。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0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7.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86.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杨再明予以假释。
罪犯夏亮文,男,1962年4月2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贵州省余庆县人。原余庆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副主任。因罪犯夏亮文犯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涉案赃款已退清。2012年9月4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刑期自2011年6月22日起至2018年2月25日止。2012年12月至2013年1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3.2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3年12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0.2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0.7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夏亮文予以假释。
罪犯熊代伍,男,1977年7月29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贵州省湄潭县人。原贵州省湄潭县城市管理市政设施及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因罪犯熊代伍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2009年11月16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1年8月5日获减刑一年;2013年2月5日获减刑一年,刑期自2009年3月21日起至2017年7月16日止。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3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3年4月至2014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4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80.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熊代伍予以假释。
罪犯吕胜福,男,1971年8月6日出生,土家族,大专文化,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原贵州省高等级公路养护中心桐梓养护站临时副站长(主持工作)。因罪犯吕胜福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涉案赃款61万已退清。2011年6月3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3年2月5日获减刑十个月,刑期自2010年9月26日起至2017年11月25日止。2012年10月至2013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0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2.7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7.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吕胜福予以假释。
罪犯马良安,男,1960年5月15日出生,土家族,大学文化,贵州省德江县人。原贵州省德江县交通局局长,德江县人大副主任,原副处级。因罪犯马良安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已执行),涉案赃款已退清。2011年9月8日交付监狱执行刑罚。2013年6月4日获减刑十个月,刑期自2010年1月22日起至2018年3月21日止。2013年1月至2013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0.4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3年11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8.9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6.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马良安予以假释。
贵州省忠庄监狱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