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是: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狱务公开
贵州省忠庄监狱2016年第一次减刑假释上网公布
  字号:[ ]  [我要打印][关闭] 视力保护色:
索 引 号: GZ000001/2016-24571 信息分类: 狱务公开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6-04-20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贵州省忠庄监狱2016年第一次减刑假释上网公布

贵州省忠庄监狱2016年第一次减刑假释上网公布

  

     罪犯王安全,男,1972年11月17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七星关区人。系累犯。因王安全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2014年9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4年3月20日起至2016年9月19日止。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1.32分,兑现130分,获评综合记功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王安全予以减刑二个月。

  罪犯邓飞,男,1990年2月14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仁怀市人。因邓飞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已执行3000元)。2014年9月15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3年10月2日起至2016年10月1日止。2014年1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24.26分,兑现115分,获评监狱表扬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邓飞予以减刑二个月。

  罪犯肖开瑛,男,1991年1月8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赫章县人。因肖开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2014年9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4年5月15日起至2016年11月14日止。2014年1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2.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肖开瑛予以减刑三个月。

  罪犯赵吉利,男,1992年6月12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习水县人。因赵吉利犯聚众斗殴罪、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已执行1000元)。2014年9月18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3年11月12日起至2016年11月11日止。2014年1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4.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赵吉利予以减刑三个月。

  罪犯薛朝仲,男,1981年8月16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毕节市。因薛朝仲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4年5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3年11月2日起至2016年11月1日止。

  2014年8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3.5分,兑现130分,获评综合记功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薛朝仲予以减刑三个月。

  罪犯黄建强,男,1973年3月23日出生,土家族,高中文化,贵州省道真县人。因黄建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4年6月18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4年5月15日起至2017年1月17日止。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0.91分,兑现130分,获评综合记功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黄建强予以减刑四个月。

  罪犯段如科 ,男,1988年12月10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段如科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2008年10月28日交付监狱执行。2012年1月16日减刑六个月,2014年3月19日减刑十一个月。刑期自2008年7月6日起至2017年2月5日止。2013年11月至2015年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86.3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段如科予以减刑五个月。

  罪犯万勇,男,1992年1月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万勇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00元。2011年12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8月25日减刑一年零六个月。刑期自2010年7月13日起至2019年1月12日止。2014年5月至2015年4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0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万勇予以减刑五个月。

  罪犯安祖位,男,1963年6月3日出生,土家族,初中文化,贵州省德江县人。系累犯。因安祖位犯盗窃罪、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22000元。2009年12月17日交付监狱执行。2013年6月3日减刑六个月,2014年8月25日减刑十个月。刑期自2009年4月7日起至2018年12月6日止。2014年3月至2015年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安祖位予以减刑五个月。

  罪犯岳明,男,1958年11月15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湄潭县人。因岳明犯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50000元。2014年7月16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3年9月15日起至2020年9月14日止。2014年10月至2015年1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9.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岳明予以减刑五个月。

  罪犯蔡回保,男,1964年2月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仁怀市人。因蔡回保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30000元。2014年8月15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4年1月26日起至2020年1月25日止。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9.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蔡回保予以减刑五个月。

  罪犯赵海,男,1995年6月17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七星关区人。因赵海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0元。2014年9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4年1月15日起至2018年1月14日止。2014年1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7.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赵海予以减刑五个月。

  罪犯吴翔,男,1980年2月2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兴仁县人。因吴翔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1000元。2012年3月2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8月25日减刑十一个月。刑期自2011年5月23日起至2021年6月22日止。2014年4月至2015年3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87.6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吴翔予以减刑五个月。

  罪犯余星飞,男,1995年3月12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因余星飞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已执行1000元)。2014年6月18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3年7月8日起至2017年1月7日止。2014年9月至2015年1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9.7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余星飞予以减刑五个月。

  罪犯文代盛,男,1982年12月9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桐梓县人。因文代盛犯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14年9月17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3年9月19日起至2017年5月5日止。2014年1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8.8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文代盛予以减刑五个月。

  罪犯胡传林,男,1986年8月25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七星关区人。系累犯、涉恶犯。因胡传林犯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0元(已执行2000元)。2014年8月12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3年1月18日起至2017年1月17日止。2014年11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0.4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胡传林予以减刑五个月。

  罪犯赵兵强,男,1987年6月9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正安县人,系累犯。因赵兵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5000元。2014年8月15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4年7月16日起至2020年2月24日止。2014年11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5.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余留积分0.4分转入下一个考核周期。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赵兵强予以减

  刑五个月。

  罪犯郭小明,男,1969年3月23日出生,土家族,小学文化,贵州省湄潭县人。系主犯、累犯。因郭小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40000元。2011年5月4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8月25日减刑一年零六个月。刑期自2009年9月8日起至2019年3月7日止。2014年3月至2015年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6.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郭小明予以减刑五个月。

  罪犯刘吉方,男,1971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刘吉方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11000元。2012年6月1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12月5日减刑十一个月。刑期自2011年7月7日起至2021年8月6日止。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7.8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刘吉方予以减刑五个月。

  罪犯余昌海 ,男,1971年5月16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因余昌海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50000元(已执行3000元)。2012年1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8月25日减刑一年零六个月。刑期自2011年5月2日起至2021年11月1日止。2014年5月至2015年4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201.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余昌海予以减刑六个月。

  罪犯令狐伟,男,1984年5月7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桐梓县人。因令狐伟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已执行2000元)。2014年5月14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3年11月22日起至2021年5月21日止。2014年8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4.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令狐伟予以减刑六个月。

  罪犯郭正,男,1994年8月2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因郭正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已执行1500元)。2014年8月15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4年2月26日起至2017年2月25日止。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0.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郭正予以减刑六个月。

  罪犯林依午,男,1986年5月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林依午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0元(已执行4000元)。2014年8月18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3年6月6日起至2017年6月5日止。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9.2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林依午予以减刑六个月。

  罪犯陈富江,男,1995年9月24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赫章县人。因陈富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14年3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3年7月23日起至2017年7月22日止。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9.7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陈富江予以减刑六个月。

  罪犯胡维强,男,1981年9月14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湄潭县人。因胡维强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30000元(已执行8000元)。2012年4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8月25日减刑十个月。刑期自2011年7月8日起至2020年9月7日止。2014年5月至2015年4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202.3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胡维强予以减刑六个月。

  罪犯池和林,男,1986年1月10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贵州省印江县人。因池和林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已执行4000元)。2012年2月13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8月25日减刑一年零六个月。刑期自2011年3月2日起至2020年2月1日止。2014年3月至2015年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80.77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池和林予以减刑六个月。

  罪犯付立举,男,1976年8月24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七星关区人,因付立举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50000元(已执行2000元)。2013年11月8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2年12月29日起至2020年12月28日止。2014年2月至2015年4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5.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付立举予以减刑六个月。

  罪犯张元纲,男,1969年11月30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桐梓县人。因张元纲犯贩卖毒品、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已执行5000元)。2012年4月6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12月5日减刑十一个月。刑期自2011年9月7日起至2020年12月6日止。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5.1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张元纲予以减刑六个月。

  罪犯何泽生,男,1991年1月23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何泽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13年11月14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0年1月24日起至2017年1月23日止。2014年2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8.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何泽生予以减刑六个月。

  罪犯杜鹏,男,1972年9月19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杜鹏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000元(已执行1000元),2014年9月16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4年5月5日起至2017年5月4日止。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杜鹏予以减刑六个月。

  罪犯李荣林,男,1995年7月23日出生,彝族,高中文化,贵州大方县人。因李荣林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14年7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3年5月7日起至2021年5月6日止。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7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李荣林予以减刑六个月。

  罪犯令狐浩,男,1987年8月12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桐梓县人。因令狐浩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0000元(已执行5000元)。2014年7月15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3年9月4日起至2020年9月3日止。2014年10月至2015年1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令狐浩予以减刑六个月。

  罪犯李伟,男,1987年9月4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贵州省习水县人。因李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9000元(已执行9000元)。2014年7月18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3年1月7日起至2022年1月6日止。2014年10月至2015年1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3.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李伟予以减刑七个月。

  罪犯邹诗学,男,1972年9月12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印江县人。因邹诗学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20000元(已执行20000元)。2012年6月11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12月5日减刑一年。刑期自2011年11月16日起至2021年11月15日止。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91.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邹诗学予以减刑七个月。

  罪犯曾飞,男,1994年8月16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桐梓县人。因曾飞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已执行3000元)。2014年7月14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3年9月12日起至2017年3月11日止。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3.17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曾飞予以减刑七个月。

  罪犯朱小辉,男,1966年10月2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湄潭县人。因朱小辉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0000元。2010年8月2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6月10日减刑十一个月。刑期自2010年3月17日起至2017年4月16日止。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0.6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9.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朱小辉予以减刑八个月。

  罪犯冉思亮,男,1984年10月24日出生,土家族,初中文化,贵州省德江县人。系“三假”罪犯。因冉思亮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000元(已执行3000元)。2008年6月4日交付监狱执行。2012年1月16日减刑一年零九个月。因冒用他人姓名,贵州省于2014年7月7日作出(2014)遵刑执撤字第1号刑事裁定,撤销贵州省(2012)遵刑执字第212号刑事裁定,即撤销“对罪犯冉光志减去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刑期自2007年6月15日起至2017年6月14日止。2014年1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5.46 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冉思亮予以减刑十个月。

  罪犯吴宗腾,男,1992年1月28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习水县人。因吴宗腾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5500元(已执行3000元)。2011年12月8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6月10日减刑一年零七个月。刑期自2010年12月10日起至2019年5月9日止。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8.7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3.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吴宗腾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谢云峰,男,1993年10月4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谢云峰犯抢劫罪、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2013年9月17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3年1月18日起至2027年1月17日止。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2.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3.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谢云峰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周德亮,男,1989年5月14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系累犯。因周德亮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15000元。2013年9月16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2年11月22日起至2022年11月21日止。2013年12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9.6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1.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周德亮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吴在全,男,1975年11月1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桐梓县人。因吴在全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2013年9月17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2年10月27日起至2023年10月26日止。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5.3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8.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吴在全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张锦江,男,1970年8月18日出生,土家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江口县人。系累犯。因张锦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2010年9月8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6月10日减刑一年零七个月。刑期自2009年12月8日起至2019年5月7日止。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2.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99.2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张锦江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王文均,男,1970年3月24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习水县人。系累犯。因王文均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2010年9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6月10日减刑一年零六个月。刑期自2010年5月13日起至2021年5月12日止。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8.7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209.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王文均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桂华平,男,1987年11月4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赤水市人。系主犯。因桂华平犯抢劫罪、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4000元。2007年8月29日交付监狱执行。2012年5月22日减刑一年零六个月,2014年6月10日减刑十一个月。刑期自2007年2月12日起至2017年9月11日止。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82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201.2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桂华平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黄国义,男,1969年8月29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遵义市人。因黄国义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00元。2011年12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1年8月1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止。2012年4月至2013年1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0.9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3年12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0.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黄国义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王胜,男,1995年2月1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桐梓县人。因王胜犯走私、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14000元。2013年10月16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2年6月11日起至2026年6月10日止。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3.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王胜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王清强,男,1972年11月3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系主犯。因王清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已执行4000元)。2011年11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7月8日减刑一年零七个月。刑期自2010年12月26日起至2021年5月25日止。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8.52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207.92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王清强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吴廷勇,男,1982年6月1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市人。系累犯。因吴廷勇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已执行2000元)。2012年1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7月8日减刑一年零七个月。刑期自2011年10月1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止。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4.7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92.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吴廷勇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胡学星,男,1982年7月8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湄潭县人。系主犯、累犯。因胡学星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已执行1000元)。2008年9月27日交付监狱执行。2012年5月22日减刑一年零七个月,2014年6月10日减刑十一个月。刑期自2008年4月10日起至2017年10月9日止。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9.0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0.0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胡学星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李世强,男,1978年6月2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系累犯。因李世强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50000元(已执行18580元)。2013年7月18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2年10月27日起至2026年10月26日止。2013年10月至2014年1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9.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86.2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李世强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王发军,男,1976年1月12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仁怀市人。系累犯。因王发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13年7月17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2年10月2日起至2017年10月1日止。2013年10月至2014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7.79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3.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王发军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张小林,男,1977年8月4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张小林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已执行2500元)。2013年2月1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2年10月21日起至2017年10月20日止。2013年4月至2014年4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2.02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5月至2015年4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8.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张小林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邹圣其,男,1962年9月14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印江县人。系主犯、累犯。因邹圣其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0000元。2013年10月14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2年8月17日起至2019年8月16日止。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4.7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6.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邹圣其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陈昌勇,男,1979年6月30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正安县人。系累犯。因陈昌勇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07年11月12日交付监狱执行。2012年5月22日减刑9个月;2014年6月10日减刑11个月。刑期自2007年1月11日起至2020年5月10日止。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82.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99.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陈昌勇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陈坤涛,男,1982年1月10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仁怀市人。系主犯。因陈坤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50000元。2013年9月13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2年12月18日起至2024年12月17日止。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3.2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84.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陈坤涛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王正举,男,1991年3月4日出生,汉族,文盲,云南省镇雄县人。系主犯。因王正举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2013年10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1年7月25日起至2024年7月24日止。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3.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6.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王正举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阳路松,男,1993年7月6日出生,土家族,初中文化,贵州省印江县人。因阳路松犯抢劫罪、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10000元(已执行5000元)。2013年9月13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2年12月13日起至2026年12月12日止。2013年12月至2014年1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5.7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2.7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阳路松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娄方强,男,1973年4月2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桐梓县人。系累犯。因娄方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5000元。2013年8月16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2年8月19日起至2022年8月18日止。2013年11月至2014年1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1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5.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娄方强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张军,男,1994年9月2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桐梓县人。因张军犯走私、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13000元(已执行4000元)。2013年10月16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2年6月7日起至2025年6月6日止。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7.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5.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张军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吴文龙,男,1990年4月19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汇川区人。因吴文龙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2000元。2009年9月18日交付监狱执行。2012年5月22日减刑一年零九个月;2014年6月10日减刑十一个月。刑期自2009年3月19日起至2018年7月18日止。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6.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8.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吴文龙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陈仕宽,男,1979年5月1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市人。系累犯。因陈仕宽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2013年8月14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3年1月28日起至2026年1月27日止。2013年11月至2014年1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2.7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陈仕宽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李朝术,男,1972年10月24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重庆市渝北区人。系累犯。因李朝术犯盗窃罪、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22000元。2011年10月8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7月8日减刑一年零七个月。刑期自2011年3月7日起至2021年8月6日止。2013年12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2.3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208.7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李朝术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周业强,男,1980年9月2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系累犯。因周业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4000元。2011年10月20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7月8日减刑一年零七个月。刑期自2010年3月4日起至2020年8月3日止。2013年12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5.1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92.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周业强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杨光茂,男,1964年1月2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因杨光茂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30万元。2011年10月14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6月10日减刑1年6个月。刑期自2010年10月20日起至2021年4月12日止。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3.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5.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杨光茂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蔡二,男,1967年9月14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仁怀市人。系累犯。因蔡二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2011年10月13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6月10日减刑一年零六个月。刑期自2011年3月8日起至2024年9月7日止。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9.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90.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蔡二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张良飞,男,1992年2月6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张良飞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5500元(已执行1500元)。2011年11月2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6月10日减刑一年零七个月。刑期自2011年4月8日起至2020年9月7日止。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0.8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96.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张良飞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刘珍,男,1993年7月12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务川县人。因刘珍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15000元。2013年9月16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2年8月8日起至2026年8月7日止。2013年12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5.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刘珍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杨雄,男,1981年2月1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桐梓县人。系累犯。因杨雄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2000元。2011年10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7月8日减刑一年零七个月。刑期自2010年6月4日起至2020年11月3日止。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4.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91.3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杨雄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徐跃峰,男,1994年5月29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石阡县人。因徐跃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2012年7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1年6月16日起至2025年6月15日止。2012年11至2013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6.59分,兑现15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0.1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徐跃峰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陈春明,男,1988年11月1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重庆市云阳县人。系累犯。因陈春明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20000元。2013年8月14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3年3月15日起至2024年3月14日止。2013年11月至2014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8.3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陈春明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牟光孝,男,1986年9月22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牟光孝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50000元。2013年6月8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2年4月19日起至2026年10月18日止。2013年9月至2014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8.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7.3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牟光孝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聂少安,男,1964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重庆市城口县人。因聂少安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35000元。2013年8月14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1年10月11日起至2023年10月10日止。2013年11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9.9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4.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聂少安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李吕,男,1991年3月11日出生,土家族,小学文化,贵州省沿河县人,因李吕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2011年10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6月10日减刑十一个月。刑期自2011年5月10日起至2020年6月9日止。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1.2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9.8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李吕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邓友杰,男,1992年4月6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邓友杰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2011年10月12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6月10日减刑一年零七个月。刑期自2011年4月23日起至2020年9月22日止。2013年12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0.3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5.7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邓友杰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吴洪,男,1981年12月2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系累犯。因吴洪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2013年5月17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2年6月28日起至2025年6月27日止。2013年8月至2014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7.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1月至2015年1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6.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吴洪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汪国兵,男,1972年3月17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凤冈县人。系累犯。因汪国兵犯强奸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13年2月5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2年8月22日起至2020年8月12日止。2013年5月至2014年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9.2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5.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汪国兵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谯登周,男,1968年10月18日出生,土家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沿河县人。因谯登周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2011年5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3月19日减刑一年零七个月。刑期自2010年4月6日起至2023年9月5日止。2013年10月至2014年0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6.6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08月至2015年0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202.2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谯登周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赵才超,男,1986年10月9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贵州省威宁县人。系涉恶犯。因赵才超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95000元(已执行3000元)。2013年8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2年4月13日起至2025年4月12日止。2013年11月至2014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6.64 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6.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赵才超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易志俊,男,1980年8月19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正安县人。因易志俊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000元(已执行4000元)。2011年8月2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3月19日减刑一年零七个月。刑期自2010年10月18日起至2019年3月17日止。2013年10月至2014年0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5.9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08月至2015年0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205.9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易志俊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刘大顺,男,1991年1月17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仁怀市人。因刘大顺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11年10月13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6月10日减刑一年零七个月。刑期自2011年5月13日起至2019年10月11日止。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89.9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213.6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刘大顺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晋兆坤,男,1988年11月17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晋兆坤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12000元(已执行2000元)。2009年1月7日交付监狱执行。2011年8月5日减刑十个月,2013年9月13日减刑一年零九个月。刑期自2008年6月29日起至2017年11月28日止。2013年5月至2014年4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3.8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5月至2015年6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3.8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晋兆坤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李刚,男,1989年11月7日出生,土家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沿河县人。因李刚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零六个月。2011年10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6月10日减刑十一个月。刑期自2011年5月10日起至2020年12月9日止。2013年12月至2014年1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5.4 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7.52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

  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李刚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刘玉祥,男,1993年12月27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大方县人。因刘玉祥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500元。2012年3月2日交付监狱执行。2013年12月13日减刑五个月。刑期自2011年5月23日起至2017年12月22日止。2013年6月至2014年3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5.6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4月至2015年3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6.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刘玉祥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王飞,男,1994年8月26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四川省合江县人。因王飞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2013年7月16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2年6月28日起至2023年6月27日止。2013年10月至2014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9.44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6.82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王飞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冯国军,男,1968年8月16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贵州省贵阳市小河区人。因冯国军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1年8月2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6月10日减刑一年零七个月。刑期自2010年7月10日起至2023年12月9日止。2013年12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2.4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206.2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冯国军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胡启林,男,1985年7月9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四川省金堂县人。因胡启林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1年8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6月10日减刑一年零七个月。刑期自2010年7月22日起至2023年12月21日止。2013年12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0.0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9.6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胡启林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袁绍勇,男,1987年7月2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余庆县人。系累犯。因袁绍勇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40000元。2013年6月8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2年9月5日起至2026年9月4日止。2013年09月至2014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5.2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01月至2016年0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3.2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袁绍勇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崔小勇,男,1978年6月30日出生,土家族,初中文化,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因崔小勇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000元(已执行3500元)。2013年7月13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2年5月20日起至2022年5月19日止。2013年10月至2014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6.6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1.6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崔小勇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何安静,男,1980年11月2日出生,土家族,高中文化,贵州省沿河县人。因何安静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4000元(已执行3000元)。2011年8月2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6月10日减刑一年零七个月。刑期自2010年12月2日起至2023年5月1日止。2013年2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4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8.6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何安静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袁明平,男,1972年11月16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习水县人。因袁明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2013年3月1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2年4月17日起至2027年4月16日止。2013年06月至2014年0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2.2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袁明平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张永龙,男,1981年12月3日出生,土家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沿河县人。因张永龙犯抢劫罪、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8000元(已执行2000元)。2008年1月3日交付监狱执行。2010年8月20日减刑九个月;2012年8月30日减刑一年零九个月;2013年12月13日减刑六个月。刑期自2006年12月6日起至2017年12月5日止。2013年6月至2014年4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9.95分,兑现13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5月至2015年4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6.2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张永龙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徐元明,男,1984年8月9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徐元明犯盗窃罪、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4000元。2005年11月21日交付监狱执行。2010年2月8日减刑一年零四个月,2012年1月16日减刑一年零六个月,2014年3月19日减刑十一个月。刑期自2005年5月18日起至2017年8月17日止。2013年10月至2014年0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8.2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08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2.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徐元明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莫正吉,男,1987年11月2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系主犯。因莫正吉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15000元(已执行1000元)。2009年8月11日交付监狱执行。2012年1月16日减刑一年零七个月,2014年3月19日减刑十一个月。刑期自2008年12月15日起至2021年6月14日止。2013年10月至2014年0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3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09月至2015年0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3.2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莫正吉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尚再兴,男,1989年6月14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凤冈县人。因尚再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2011年5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3月19日减刑一年零九个月。刑期自2010年1月28日起至2023年4月27日止。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9.6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239.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尚再兴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张杰,男,1986年2月17日出生,土家族,初中文化,重庆市秀山县人。系主犯、累犯。因张杰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8000元(已执行2000元)。2013年10月11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2年10月22日起至2020年10月21日止。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0.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1.7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张杰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张小祥,男,1987年3月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金沙县人。因张小祥犯抢劫罪、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2010年1月27日交付监狱执行。2012年8月31日减刑一年零六个月,2014年6月10日减刑十一个月。刑期自2009年7月11日起至2020年2月10日止。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21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236.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张小祥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吴成彬,男,1986年11月2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吴成彬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2011年11月2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6月10日减刑一年零七个月。刑期自2011年6月28日起至2019年11月27日止。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7.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86.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吴成彬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陈永波,男,1974年4月1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湄潭县人。因陈永波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已执行2000元)。2013年5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2年7月14日起至2024年7月13日止。2013年8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8.6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99.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陈永波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熊政国,男,1985年9月10日出生,土家族,初中文化,贵州省印江县人。因熊政国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4000元(已执行2000元)。2012年2月13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6月10日减刑一年零七个月。刑期自2011年3月20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85.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84.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熊政国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张兴亮,男,1973年11月2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仁怀市人。系主犯。因张兴亮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50000元。2013年9月13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3年1月10日起至2025年1月9日止。2013年12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2.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4.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张兴亮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陈国,男,1990年2月2日出生,彝族,小学文化,贵州省大方县人。因陈国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00元。2011年9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6月10日减刑一年零七个月。刑期自2011年1月25日起至2019年6月24日止。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0.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6.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陈国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母应军,男,1991年3月12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仁怀市人。系累犯。因母应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13年5月16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2年8月31日起至2019年8月30日止。2013年8月至2014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6.7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9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9.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母应军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杨林刚,男,1990年8月15日出生,土家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沿河县人。因杨林刚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11年11月8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6月10日减刑十一个月。刑期自2011年5月11日起至2020年6月10日止。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7.2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1.2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杨林刚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张进,男,1988年4月24日出生,土家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沿河县人。因张进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20000元。2013年2月1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2年9月16日起至2027年9月15日止。2013年4月至2014年1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0.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0.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张进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张国迅,男,1994年5月9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金沙县人。因张国迅犯盗窃罪、抢劫罪、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5000元。2012年10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1年10月9日起至2020年10月8日止。2013年4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5.2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3.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张国迅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杨继军,男,1979年5月7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正安县人。因杨继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2010年1月26日交付监狱执行。2012年8月31日减刑一年零七个月,2014年8月25日减刑一年。刑期自2009年8月8日起至2018年7月7日止。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225.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230.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杨继军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王先才,男,1968年5月25日出生,汉族,文盲,贵州省金沙县人。因王先才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2011年5月11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6月10日减刑一年零三个月。刑期自2010年11月24日起至2020年8月23日止。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98.2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91.7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王先才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岳小川,男,1990年6月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习水县人。因岳小川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0000元。2013年9月17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3年5月17日起至2020年5月16日止。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3.2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7.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岳小川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陈润生,男,1963年4月24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四川省乐山市人。系毒品再犯。 因陈润生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00元。2010年1月25日交付监狱执行。2012年8月30日减刑一年零八个月,2014年8月25日减刑十个月。刑期自2009年4月20日起至2021年10月19日止。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6.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1.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陈润生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李应洪,男,1991年3月14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仁怀市人。因李应洪犯抢劫罪、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2010年1月27日交付监狱执行。2012年8月30日减刑一年零九个月,2014年8月25日减刑十个月。刑期自2009年3月24日起至2021年8月23日止。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8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208.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李应洪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何正宽,男,1967年12月13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何正宽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2013年7月18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2年7月5日起至2023年7月4日止。2013年10月至2014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6.7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1月至2015年1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1.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何正宽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郝文祥,男,1967年6月4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因郝文祥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11000元。2011年2月16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3月19日减刑一年零七个月。刑期自2011年1月18日起至2020年6月17日止。2013年10月至2014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8.3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5.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郝文祥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郭虹,男,1967年6月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四川省泸州市人。因郭虹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1年5月8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6月10日减刑一年零七个月。刑期自2010年5月23日起至2023年10月22日止。2013年12月至2014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25.7分,兑现12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1月至2015年1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4.7分,兑现13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郭虹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刘文田,男,1978年7月29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刘文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2011年10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6月10日减刑一年零七个月。刑期自2009年8月28日起至2020年1月27日止。2013年12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1.2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2.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刘文田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黄海兵,男,1984年8月1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黄海兵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11年11月4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6月10日减刑一年零七个月。刑期自2011年1月16日起至2019年6月15日止。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5.5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3.2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黄海兵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谢伟,男,1987年4月2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红花岗区人。系累犯。因谢伟犯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8000元(已执行1000元)。2011年10月11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6月10日减刑十个月。刑期自2011年5月26日起至2019年7月25日止。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4.2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5.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谢伟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何飞,男,1976年9月4日出生,土家族,小学文化,贵州省沿河县人。系累犯。因何飞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已执行2000元)。2011年11月10日交付内蒙古萨拉齐监狱执行。2013年6月15日调入忠庄监狱执行。2014年6月10日减刑十一个月。刑期自2011年6月21日起至2021年1月20日止。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2.1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8.9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何飞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杜泽华,男,1985年3月1日出生,土家族,初中文化,贵州省德江县人。系累犯。 因杜泽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00元(已执行1000元)。2010年3月16日交付监狱执行。2013年9月28日减刑一年零九个月。刑期自2009年9月12日起至2017年12月11日止。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9.2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6月至2015年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7.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杜泽华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袁登攀,男,1978年12月23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仁怀市人。 因袁登攀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30000元(已执行1000元)。2011年10月11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6月10日减刑一年零七个月。刑期自2011年5月4日起至2022年10月3日止。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5.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袁登攀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向凌,男,1973年9月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湄潭县人。因向凌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2011年6月13日交付监狱执行。2013年2月5日减刑十个月、2014年6月10日减刑十个月。刑期自2010年6月19日起至2023年10月18日止。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83.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91.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向凌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徐光波,男,1980年11月8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贵州省正安县人。 因徐光波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1年8月2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6月10日减刑一年零七个月。刑期自2010年10月18日起至2024年3月17日止。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5.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4.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徐光波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王小洪,男,1990年10月4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赤水市人。因王小洪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2011年12月8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6月10日减刑一年。刑期自2011年7月11日起至2020年7月10日止。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8.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王小洪予以减刑十一个月。

  罪犯全建波,男,1975年1月30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湄潭县人。因全建波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已执行2500元)。2013年2月6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2年7月6日起至2018年1月5日止。2013年5月至2014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5.2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0.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全建波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李帮红 ,男,1972年12月10日出生,苗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正安县人。因李帮红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已执行10000元)。2011年10月8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7月8日减刑一年零八个月。刑期自2011年11月9日起至2020年9月8日止。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2.5分,兑现13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217.2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李帮红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杨万江,男,1989年1 月22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 因杨万江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5500元(已执行5500元)。2011年11月2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6月10日减刑一年零六个月。刑期自2011年5月4日起至2020年11月3日止。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81.6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5.6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杨万江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许正直,男,1977年11月26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盘县人。因许正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12年12月7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2年8月22日起至2017年8月21日止。2013年3月至2014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2.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9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8.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许正直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赵康 ,男,1995年4月24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因赵康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5000元(已执行5000元)。2013年9月16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3年3月14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2.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 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4.7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赵康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金昌龙,男,1983年9月26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因金昌龙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1000元(已执行1000元)。2012年1月5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7月8日减刑一年七个月。刑期自2011年8月8日起至2021年1月7日止。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0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9.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金昌龙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杨志勇,男,1977年2月1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桐梓县人。因杨志勇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14000元(已执行1000元)。2011年10月11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7月8日减刑一年零八个月。刑期自2010年12月17日起至2023年4月16日止。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6.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82.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杨志勇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王兴波,男,1989年9月6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仁怀市人。因王兴波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已执行2000元)。2013年9月16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3年5月15日起至2022年11月14日止。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6.7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3.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王兴波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张清钦,男,1990年1月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张清钦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已执行10000元)。2011年11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6月10日减刑十一个月。刑期自2011年6月4日起至2020年7月3日止。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1.52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207.92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张清钦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张扬,男,1990年1月24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贵州省湄潭县人。因张扬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10000元(已执行10000元)。2013年9月16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2年10月18日起至2021年10月17日止。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9.7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4.2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张扬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杨远华,男,1988年10月23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人。因杨远华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6500元。2011年11月4日交付监狱执行。2013年12月13日减刑五个月。刑期自2011年6月22日起至2017年9月21日止。2013年3月至2014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1.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83.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95.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杨远华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饶伟,男,1988年12月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系主犯。因饶伟犯强迫卖淫、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已执行2000元)。2012年1月4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6月10日减刑一年零七个月。刑期自2009年6月17日起至2020年7月9日止。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5.9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219.8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饶伟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王鹏,男,1993年6月6日出生,布依族,初中文化,贵州省纳雍县人。因王鹏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已执行2000元)。2013年9月13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3年2月6日起至2024年5月5日止。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1.1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王鹏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熊伟,男,1988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思南县人。因熊伟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已执行5000元)。2013年11月12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3年5月30日起至2026年5月29日止。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7.5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2.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熊伟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熊贤平,男,1980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大方县人。系主犯。因熊贤平犯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已执行2000元)。2013年10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2年10月24日起至2023年10月23日止。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8.0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8.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熊贤平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秦杰,男,1992年5月26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因秦杰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已执行1200元)。2012年5月8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6月10日减刑五个月。刑期自2011年11月2日起至2017年8月1日止。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6.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82.8分,兑现145分。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秦杰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王祥兵,男,1980年6月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正安县人。因王祥兵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40000元(已执行2000元)。2011年10月8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7月8日减刑一年零七个月。刑期自2011年1月21日起至2020年6月10日止。2013年12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3.2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218.7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王祥兵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袁斗量,男,1986年3月2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习水县人。因袁斗量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000元(已执行10000元)。2013年6月14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2年12月8日起至2017年12月7日止。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5.7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8.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袁斗量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李国强,男,1984年6月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李国强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0000元(已执行5000元)。2013年9月16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2年5月9日起至2020年5月8日止。2013年12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6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1.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李国强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张连飞,男,1978年9月6日出生,土家族,小学文化,贵州省德江县人。系累犯。因张连飞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2000元(已执行2800元)。2012年2月3日交付监狱执行。2013年12月13日减刑六个月。刑期自2011年3月15日起至2017年9月14日止。2013年7月至2014年4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0.43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5月至2015年6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7.2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张连飞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唐永富,男,1989年4月21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息烽县人。系累犯。因唐永富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15000元(已执行15000元)。2009年4月15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8月25日减刑一年零六个月。刑期自2008年2月26日起至2021年8月25日止。2013年9月至2014年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7.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8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8.2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唐永富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孙亚,男,1984年7月25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孙亚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2009年1月7日交付监狱执行。2011年8月5日减刑一年零九个月,2013年9月13日减刑一年零九个月。刑期自2008年5月30日起至2017年11月29日止。2013年4月至2014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1.7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215.15分,兑现145分;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94.9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孙亚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王明刚,男,1963年3月1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因王明刚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30000元(已执行17500元)。2013年7月19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2年10月27日起至2021年10月26日止。2013年10月至2014年1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0.9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1.2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王明刚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杨春雷,男,1967年5月1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因杨春雷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已执行10000元)。2011年10月13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6月10日减刑一年零六个月。刑期自2011年3月26日起至2019年9月25日止。2014年01月至2014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5.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01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206.9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杨春雷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胡晨,男,1993年10月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系主犯。因胡晨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已执行6000元)。2013年8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2年11月28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止。2013年11月至2014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4.6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3.32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胡晨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冉志豪,男,1992年7月20日出生,土家族,小学文化,贵州省沿河县人。因冉志豪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000元(已执行7000元)。2011年9月1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6月10日减刑一年零八个月。刑期自2010年11月10日起至2019年3月9日止。2013年12月至2014年1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2.16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9.8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冉志豪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赵庆国,男,1971年10月14日出生,彝族,大学文化,贵州省赫章县人。因赵庆国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13年8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3年2月8日起至2023年2月7日止。2013年11月至2014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27.7分,兑现12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01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6.57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赵庆国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刘安静,男,1979年7月28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绥阳县人。因刘安静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50000元(已执行1000元)。2011年10月11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6月10日减刑十个月。刑期自2011年3月17日起至2019年5月16日止。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4.6分,兑现13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5.97分,兑现13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刘安静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陈村,男,1971年12月3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贵州省习水县人。因陈村犯嫖宿幼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2000元(已执行2000元)。2009年9月4日交付监狱执行。2013年6月4日减刑一年零二个月。刑期自2008年11月15日起至2019年9月14日止。2012年12月至2013年1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6.8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3年12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1.2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陈村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刘飞,男,1991年5月9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金沙县人。因刘飞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已执行2000元)。2012年1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7月8日减刑一年。刑期自2011年4月2日起至2021年4月1日止。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96.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214.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刘飞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陈渝杨,男,1986年9月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重庆市沙坪坝区人。因陈渝杨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20000元(已执行1000元)。2012年1月5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7月8日减刑一年。刑期自2011年5月12日起至2021年5月11日止。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96.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208.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陈渝杨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毛房间,男,1989年11月6日出生,彝族,小学文化,贵州省盘县人。因毛房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已执行3000元)。2013年2月4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2年8月23日起至2018年2月22日止。2013年5月至2014年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9.1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6.2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毛房间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李顺红,男,1985年4月29日出生,汉族,文盲,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人。因李顺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12年6月1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6月10日减刑六个月。刑期自2011年12月6日起至2019年6月5日止。2013年10月至2014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28.3分,兑现12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9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0.2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李顺红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何济刚,男,1971年7月25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桐梓县人。因何济刚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2010年6月1日交付监狱执行。2013年9月13日减刑一年零一个月。刑期自2009年11月20日起至2017年10月6日止。2013年4月至2014年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1.4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3月至2015年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6.3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何济刚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马安林,男,1983年12月1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湄潭县人。因马安林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已执行1000元)。2011年10月8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7月8日减刑一年零七个月。刑期自2010年11月4日起至2020年10月3日止。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1.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8.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马安林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李启勇,男,1974年4月11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李启勇犯介绍卖淫罪、嫖宿幼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19000元(已执行1000元)。2010年7月1日交付监狱执行。2013年2月4日减刑六个月。刑期自2009年7月16日起至2018年1月15日止。2012年12月至2013年1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8.4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3年12月至2015年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5.8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李启勇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赵志林,男,1985年12月7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桐梓县人。因赵志林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2013年10月16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2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6.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3.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赵志林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何育均,男,1987年6月27日出生,苗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道真县人。系累犯。因何育均犯强奸罪、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已执行2000元)。2011年3月8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3月19日减刑一年零七个月。刑期自2010年7月29日起至2021年12月28日止。2013年9月至2014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2.5分,兑现12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1月至2015年1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何育均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张天佑,男,1970年11月7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正安县人。因张天佑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2013年8月16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3年2月20日起至2026年2月19日止。2013年11月至2014年1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3.5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5.5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张天佑予以减刑一年零七个月。

  罪犯何德友,男,1967年7月2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正安县人。系累犯。因何德友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30000元(已执行500元)。2013年8月14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2年9月6日起至2026年9月5日止。2013年11月至2014年1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6.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1.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何德友予以减刑一年零七个月。

  罪犯张有国,男,1970年12月8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大方县人。因张有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2013年5月17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1年12月14日起至2025年12月13日止。2013年8月至2014年1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1.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4.7分,兑现积分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张有国予以减刑一年零七个月。

  罪犯秦维正,男,1976年2月3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重庆市江津区人。因秦维正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已执行20000元)。判决后,2013年8月14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2013年11月至2014年1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1.2 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7.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秦维正予以减刑一年零八个月。

  罪犯杨四林,男,1974年7月29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四川省岳池县人。因杨四林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已执行2万元)。2013年8月14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2013年11月至2014年1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2.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7.7分,兑现145,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杨四林予以减刑一年零八个月。

  罪犯蔡发祥,男,1969年8月12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因蔡发祥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2014年5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4年1月4日起至2017年7月3日止。2014年8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0.7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蔡发祥予以假释。

  罪犯宋应坤,男,1987年6月1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金沙县人。因宋应坤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已执行10000元)。2013年3月6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2年9月4日起至2019年3月3日止。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2.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1.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宋应坤予以假释。

  罪犯李尚昆,男,1993年11月2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李尚昆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元(已执行10000元)。2013年6月19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3年1月17日起至2018年1月16日止。2013年9月至2014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8.7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4.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李尚昆予以假释。

  罪犯李海,男,1973年10月21日出生,汉族,中技文化,贵州省仁怀市人。因李海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12年2月2日交付监狱执行于2014年8月25日减刑七个月。刑期自2011年8月9日起至2018年1月8日止。2014年3月至2015年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6.2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李海予以假释。

  罪犯冯小勇,男,1969年5月23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桐梓县人。因冯小勇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已执行5000元)。2013年2月4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2年12月24日起至2017年12月23日止。2013年5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6.8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2.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冯小勇予以假释。

  罪犯王三元,男,1985年9月1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王三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13000元(已执行13000元)。2009年8月21日交付监狱执行。2012年5月22日减刑一年零十一个月;2014年8月25日减刑一年。刑期自2008年9月5日起至2018年10月4日止。2013年11月至2014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7.1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7.4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王三元予以假释。

  罪犯韩宇,男,1981年10月31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因韩宇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已执行13000元)。2012年10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1年8月16日起至2019年2月15日止。2013年2月至2013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5.0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4.0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92.3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韩宇予以假释。

  罪犯方陈,男,1993年7月23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思南县人。因方陈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元(已执行3000元)。2014年1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3年8月31日起至2017年8月30日止。2014年4月至2015年3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8.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方陈予以假释。

  罪犯张远涛,男,1994年11月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四川省合江县人。因张远涛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已执行5000元)。2014年2月17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3年8月19日起至2017年8月18日止。2014年5月至2015年6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7.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张远涛予以假释。

  罪犯王洋,男,1975年3月7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因王洋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已执行4000元)。2011年7月6日交付监狱执行。2013年6月3日减刑八个月,2014年12月5日减刑十一个月。刑期自2010年12月30日起至2017年11月29日止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215.52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王洋予以假释。

  罪犯黄中全,男,1971年1月25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赤水市人。因黄中全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已执行5000元)。2014年8月14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4年2月20日起至2017年8月19日止。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 149 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黄中全予以假释。

  罪犯贺成枫,男,1987年8月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贺成枫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4年9月16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4年4月18日起至2017年4月17日止。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 146.3 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贺成枫予以假释。

  罪犯黄荣德,男,1969年6月3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赤水市人。因黄荣德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000(已执行4000元)。2014年8月14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4年3月12日起至2017年3月11日止。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6.2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黄荣德予以假释。

  罪犯朱阳权,男,1955年3月23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绥阳县人。因朱阳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4年10月15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4年6月25日起至2017年6月24日止。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9.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朱阳权予以假释。

  罪犯邹侣侣,男,1991年7月15日出生,仡佬族,高中文化,贵州省务川县人。因邹侣侣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14年2月17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3年8月7日起至2017年8月6日止。2014年5月至2015年6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0.6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邹侣侣予以假释。

  罪犯周仁军,男,1970年6月4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金沙县人。因周仁军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已执行2000元)。2014年7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4年3月8日起至2017年3月7日止。2014年10月至2015年1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8.7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周仁军予以假释。

  罪犯祝昆,男,1988年1月2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桐梓县人。因祝昆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7000元(已执行7000元)。2012年8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6月10日减刑五个月。刑期自2011年12月3日起至2018年7月2日止。2013年12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0.61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2.9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祝昆予以假释。

  罪犯车小兴,男,1987年6月21日出生,彝族,初中文化,贵州省盘县人。因车小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已执行3000元)。2013年2月4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12月5日减刑五个月。刑期自2012年8月23日起至2017年9月22日止。2014年4月至2015年3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8.7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车小兴予以假释。

  罪犯冯支江,男,1981年6月1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赤水市人。因冯支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6000元(已执行6000元)。2014年9月17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4.3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冯支江予以假释。

  罪犯彭练,男,1981年11月3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重庆市丰都县人。因彭练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二个月。2014年10月15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3年6月25日起至2017年8月13日止。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9.7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彭练予以假释。

  罪犯赵克华,男,1978年9月13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习水县人。因赵克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4年9月18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4年1月3日起至2017年1月2日止。2014年1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7.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赵克华予以假释。

  罪犯陈正睿,男,1969年4月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陈正睿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12年10月15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12月5日减刑六个月。刑期自2011年9月21日起至2018年2月19日止。2014年3月至2015年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5.0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陈正睿予以假释。

  罪犯王帮龙,男,1993年4月21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贵州省桐梓县人。因王帮龙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11年8月2日交付监狱执行。2013年6月3日减刑十个月;2015年3月20日减刑一年。刑期自2010年10月21日起至2016年12月20日止。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200.8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王帮龙予以假释。

  罪犯廖泽高,男,1954年1月3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四川省仁寿县人。因廖泽高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已执行10000元)。2011年9月1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6月10日减刑一年零八个月。刑期自2010年5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0日止。2013年12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0.9 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86.63 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廖泽高予以假释。

  罪犯晏青,男,1992年5月1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绥阳县人。因晏青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已执行2000元)。2014年7月16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3年11月9日起至2016年11月8日止。2014年10月至2015年1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3.32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晏青予以假释。

  罪犯倪胜波,男,1986年12月29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习水县人。因倪胜波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4年9月18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3年7月4日起至2016年7月3日止2014年1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8.8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倪胜波予以假释。

  罪犯马响,男,1991年2月6日出生,回族,小学文化,贵州省威宁县人。因马响犯抢劫罪、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8000(已执行3825元)。2013年8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3年1月12日起至2018年1月11日止。2013年11月至2015年0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1.1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马响予以假释。

  罪犯黄运强,男,1992年4月13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因黄运强犯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00元(已执行2000元)。2013年6月8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2年2月21日起至2018年2月20日止。2013年9月至2014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4.1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黄运强予以假释。

  罪犯黄华建,男,1974年5月1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绥阳县人。因黄华建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14年1月16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3年9月29日起至2017年9月28日止。2014年04月至2015年0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3.6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黄华建予以假释。

  罪犯张代强,男,1984年12月19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湄潭县人。因张代强犯故意杀人罪(中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12年4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12月5日减刑一年。刑期自2011年11月14日起至2017年11月13日止。2014年08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5.0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张代强予以假释。

  罪犯赵江,男,1979年2月2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因赵江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4年5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3年12月30日起至2016年12月29日止。2014年8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5.8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赵江予以假释。

  罪犯杨家科,男,1984年6月24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市人。因杨家科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000元(已执行4000元)。2011年11月4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7月8日减刑一年零七个月。刑期自2010年8月4日起至2019年1月3日止。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92.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223.5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杨家科予以假释。

  罪犯文进,男,1979年9月26日出生,仡佬族,初中文化,贵州省务川县人。因文进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6000元(已执行6000元)。2013年9月18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3年4月7日起至2018年4月6日止。2013年12月至2015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6.2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0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文进予以假释。

  罪犯李泽平,男,1978年1月13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李泽平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已执行2000元)。2013年11月14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3年3月11日起至2018年3月10日止。2014年2月至2015年4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3.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李泽平予以假释。

  罪犯吴江宇,男,1971年3月28日出生,土家族,初中文化,贵州省印江县人。因吴江宇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2014年10月13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3年9月26日起至2017年3月25日止。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9.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吴江宇予以假释。

  罪犯张和清,男,1957年4月1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贵州省赤水市人。因张和清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10000元(已执行10000元)。2014年8月18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2014年11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4.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张和清予以假释。

  罪犯李军,男,1980年6月26日出生,白族,初中文化,贵州省大方县人。因李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12年12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2015年5月26日减刑一年。刑期自2011年11月24日起至2016年11月23日止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0.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李军予以假释。

  罪犯王俊,男,1994年5月3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因王俊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已执行2000元)。2012年8月1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6月10日减刑七个月。刑期自2012年3月30日起至2018年2月28日止。2013年12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3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8.5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王俊予以假释。

  罪犯郭正义,男,1964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高中,贵州省金沙人。因郭正义犯虚开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0万元(已执行10万元)。2013年5月8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2年3月10日起至2019年3月9日止。2013年8月至2014年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5.3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2.2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郭正义予以假释。

  罪犯余小林,男,1993年12月12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仁怀市人。系未成年犯。因余小林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7000元(已执行7000元)。2012年4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12月5日减刑一年。刑期自2011年12月4日起至2017年12月3日止。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64.2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余小林予以假释。

  罪犯赵忠连,男,1982年8月12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桐梓县人。因赵忠连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已执行3500元)。2011年10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7月8日减刑一年零七个月。刑期自2010年6月4日起至2018年11月3日止。2013年12月至2014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74.8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

  年10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225.3分,兑现145,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赵忠连予以假释。

  罪犯曾晔,男,1989年12月2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因曾晔犯盗窃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4000元(已执行1500元)。2010年8月5日交付监狱执行。2013年2月4日减刑八个月;2014年6月10日减刑五个月。刑期自2009年10月24日起至2017年9月23日止。2013年10月至2014年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80.3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94.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曾晔予以假释。

  罪犯杨国宇,男,1988年4月21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贵州省绥阳县人。因杨国宇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7000元(已执行7000元)。2012年5月8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3月19日减刑七个月。刑期自2011年11月21日起至2018年4月20日止。2013年7月至2014年4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9.9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5月至2015年4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杨国宇予以假释。

  罪犯刘洋洋 ,男,1989年9月13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绥阳县人。因刘洋洋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0000元(已执行10000元)。2011年11月1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6月10日减刑一年。刑期自2011年8月18日起至2018年8月17日止。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92.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82.6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刘洋洋予以假释。

  罪犯冷继宏,男,1965年11月15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因冷继宏犯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2012年11月9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2年1月16日起至2023年1月15日止。2013年3月至2014年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7.2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3月至2015年1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3.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冷继宏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孔林,男,1973年11月6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孔林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涉案赃款98250元已全部退缴。2009年10月20日交付监狱执行,于2013年6月4日减刑一年零十个月,刑期自2009年3月25日起至2018年5月24日止。2013年3月至2013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6.7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80.3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95.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孔林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毛登强,男,1969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贵州省金沙县人。因毛登强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已执行2万元),涉案赃款105万元(已执行完毕)。2011年12月1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7月7日减刑八个月。刑期自2010年12月17日起至2022年4月16日止。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5.8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毛登强予以减刑一年。

  罪犯谈青云,男,1970年12月11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贵州省遵义县人。因谈青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涉案赃款6.1万元(已执行)。2010年9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2012年5月22日减刑一年;2013年9月28日减刑一年。刑期自2009年5月7日起至2018年5月6日止。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1.55分,兑现13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5.1分,

  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46.9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 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谈青云予以假释。

  罪犯李美乾,男,1952年7月4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贵州省习水县人。因李美乾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赃款30.7万元已没收上缴国库。2013年6月8日交付监狱执行。刑期自2012年3月2日起至2018年3月1日止。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23.2分,兑现12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54.4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李美乾予以假释。

  罪犯何炜,男,1964年6月15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因何炜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已退缴全部赃款。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2012年7月10日交付监狱执行。2014年12月8日减刑六个月。刑期自2010年12月16日起至2018年6月15日止。2013年11月至2014年8月考核周期累计积分132.7分,兑现120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次;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考

  核周期累计积分161.1分,兑现145分,获评改造积极分子一。执行机关建议对罪犯何炜予以假释。

  

                                                                                                                   贵州省忠庄监狱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