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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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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652572 信息分类: 狱务公开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3-03-27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黔狱刑执〔2023〕008号

罪犯赵翔,男,1955年8月24日出生,满族,居住地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因受贿罪、贪污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经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23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刑期自2020年11月10日起至2035年11月9日止,现在贵州省忠庄监狱服刑。该犯因患严重疾病,且短期内有生命危险,贵州省忠庄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赵翔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3年3月24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贵州省监狱管理局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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