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652572 | 信息分类: | 狱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3-03-27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黔狱刑执〔2023〕008号
罪犯赵翔,男,1955年8月24日出生,满族,居住地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因受贿罪、贪污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经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23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刑期自2020年11月10日起至2035年11月9日止,现在贵州省忠庄监狱服刑。该犯因患严重疾病,且短期内有生命危险,贵州省忠庄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赵翔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3年3月24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贵州省监狱管理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