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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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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251543 信息分类: 狱务公开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4-02-06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黔狱刑执[2024]10号

罪犯徐再松,男,1977年11月5日出生,汉族,居住地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因犯贩卖毒品罪经贵州省桐梓县人民法院于2016年4月28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减刑后,刑期自2015年11月26日起至2025年10月25日止,现在贵州省忠庄监狱服刑。该犯现患:“1、风湿性心脏瓣膜病 二尖瓣重度狭窄并关闭不全 三尖瓣重度反流 心脏增大 房颤心律 心功能III-IV级;2、肺部感染;3、左心房血栓?4、肺动脉高压;5、电解质代谢紊乱,” 贵州省忠庄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徐再松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4年2月5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贵州省监狱管理局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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