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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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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818430 信息分类: 狱务公开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4-06-13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黔狱刑执【2024】56号

罪犯董某某,男,贵州省赤水市人,因犯组织卖淫罪被贵州省赤水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22日判处有刑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自2020年10月14日起至2025年7月22日止,现在贵州省忠庄监狱服刑。该犯因患严重疾病,贵州省忠庄监狱对其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贵州监狱管理局认为罪犯董某某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4年6月12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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