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861041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2-04-08 | |
文 号: | 无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贵州省监狱系统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
一、 普法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规定》《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其他党内法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应知应会有关知识,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等。
二、 普法对象
全体监狱人民警察、在职职工,服刑人员。
三、普法目标
(一)总体目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和法治文化建设力度,努力提升全体民警和职工的法治意识,教育引导服刑人员遵纪守法,更好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确保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的职责和任务,形成“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良好氛围,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动平安监狱、法治监狱建设。
(二)年度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贯彻落实,强化对全体民警和在职职工的普法力度,重点抓好对服刑人员的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工作,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行动计划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一)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
(二)将普法重点内容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青年民警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学习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法治培训、普法讲座、知识竞赛等学法活动。
(三)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确保上线参训率达100%,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
(四)抓好《省司法厅 省法宣办 省法院关于印发<建立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的意见>的通知》的落实,采取现场旁听或网上观看等形式,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每年参加旁听庭审不少于2次。
(五)组织策划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6·26”国际禁毒日、安全生产月、“11.9”全国消防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月”等宣传活动。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宪法法律进农村、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
(七)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因地制宜打造具有监狱系统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
(八)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以案释法”长效机制,推动普法融入司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
(九)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普法网络、新媒体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积极运用“网、端、微、屏”等资源和平台,组织创作微动漫、微视频等法治文化作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积极组织参加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
(十)加强统筹部署,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
五、普法工作职责分工
(一)对民警的普法工作。(牵头部门:局政治部,局直属机关党委,责任单位和部门:局属各单位、黔新企业集团公司及局机关各工作部门)
(二)对在职职工的普法工作。(牵头部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处、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三)对服刑人员的普法工作。(牵头部门:局教育改造处,责任单位:局属各押犯单位)
(四)以案释法工作。(牵头部门:局刑罚执行处、局新闻中心,责任单位和部门:局属各单位、集团公司及局机关各工作部门)
(五)“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牵头部门:局警务督察处,责任单位和部门:局属各单位、集团公司及局机关各工作部门)
(六)“6·26”国际禁毒日法治宣传活动。(牵头部门:局狱内侦查处,责任单位和部门:局属各单位、集团公司及局机关各工作部门)
(七)安全生产月和“11·9”全国消防日宣传活动。(牵头部门:集团公司规划发展处,责任单位和部门:局属各单位、集团公司及局机关各工作部门)
(八)宪法宣传月及“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牵头部门:局政治部,责任单位和部门:局属各单位、集团公司及局机关各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