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规定,为了“严明纪律、严格履职”,凡私带违禁物品给服刑人员使用的,将按照“六个一律”规定严厉处罚。
六个一律
今后凡是私带违禁物品给服刑人员戒毒人员使用的,一经查实:
一、是干警的一律开除;
二、是工人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外协人员的一律废止外协合同;
四、此类案件一律及时上报省局并向驻地检察机关通报;
五、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
六、负有管理、检查、监察责任的人员隐情不报,压案不查的一律就地免职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