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二女子监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厅局工作部署,有序推进“践行枫桥经验 化解狱内矛盾”工作开展。
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思想合力
监狱结合实际,制定下发《贵州省第二女子监狱关于开展“践行枫桥经验、促狱内矛盾化解”活动实施方案》,就工作目的、组织机构、重点任务、工作要求等方面做了翔实规定。成立罪犯矛盾调解工作小组及监区矛盾调解机构,统筹指导,推进相关工作。同时,以支部为单位开展“枫桥经验”主题学习活动,提升民警认识,为充分运用和实践好“枫桥经验”,大力化解狱内矛盾,从源头上减少风险隐患,确保监狱安全稳定凝聚思想合力。
抓好统筹部署,确保取得实效
监狱召开“践行枫桥经验 化解狱内矛盾”动员部署会,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李雁作动员讲话并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要统一认识,解放思想,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新时期监狱工作新常态相结合,持续推进监狱基层治理、提升队伍建设效能;二是要聚焦重点,协调联动,以监区为核心开展相关工作,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走深走实,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三是要以此次活动为抓手,强化经验提炼和亮点总结,推动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活动成果,积极回应社会对监狱安全的期待和要求。
“和”力共治 ,“息”事无争
监狱挂牌成立贵州省第二女子监狱“和息”罪犯矛盾调解工作室,并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同时,在各分监区设立“和息”罪犯矛盾调解室,优选民警组建罪犯矛盾调解小组,形成内外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坚持“调解为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有效化解狱内矛盾,切实增强预防化解风险能力。
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下一步,监狱将结合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持续开展相关工作,以高的标准、有力的措施、务实的作风、强效的执行,推动罪犯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监狱整体工作实现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