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监狱民警谈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贵州省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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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监狱民警谈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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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1-25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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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规定”对监狱民警来说既是“高压线”,又是“防护服”,都匀监狱坚持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监狱基层民警,来看看大家对“三个规定”有什么认识。

监狱办公室主任  周光伦:监狱人民警察作为国家法律的捍卫者、执行人和监狱的管理者,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就是践行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

政治处副主任   孟良川:“三个规定”是我们公平公正执法的“保护神”。及时记录和报告违反“三个规定”事项,可以让我们在“人情、关系、利益”中辨明前进的方向。

四监区民警  冉红兵:作为执法者,要警钟长鸣,切勿知法犯法以身试法。当我们开展亲情帮教与罪犯家属联络时,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有家属或者社会人员问起某个案件或与罪犯有关系的事项时,一定要认真区分,严格按照“三个规定”及时、准确、详细上报。

五监区民警  唐果:作为一名监狱警察,我深知防止干预司法的重要性。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非法干预和不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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