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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民警违规经营活动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具体有哪些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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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商办企业的;

(2)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或者证券的;

(3)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4)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5)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未获取酬薪、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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