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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室里的故事丨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人生没有后悔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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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于轿子山监狱服刑改造的陈某,回想起自己当初的所作所为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说:“处于花样年华的我,本该为充满梦想的未来而努力打拼,可我却走上了贩毒的不归路,辜负了父母和姐姐对我的期望,我对不起他们,更对不起自己……”

翻开陈某的犯罪档案,看到年轻的生命被判处无期徒刑,让人嘘唏,但如果陈某运输的毒品流向社会,将对社会和人民造成不可估量的危害。他在高墙内度过余生也是罪有应得、咎由自取。

案例回顾:

2018年12月初,年仅18岁的陈某(初中文化,无业)接到吴某(36岁,曾因抢劫罪、绑架罪入狱,2018年刑满释放)的电话,双方商定由陈某组织毒品货源,吴某负责出货,获利后双方进行分配。同月22日,陈某将在缅甸购买到的毒品海洛因通过走私的方式运到贵州,藏匿于自己所租的房内。后经吴某与蔡某联系,双方商定以每克300元的价格交易毒品海洛因350克,吴某随即安排人将毒品带到指定地点交付给蔡某,并将所收取的毒资20000余元带回出租屋交给吴某。当晚19时50许,正当陈某和吴某两人沉溺于“来钱快”的喜悦当中时,殊不知公安民警已将出租屋团团包围,两人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并从其租房内查获毒品763克。

最终,经人民法院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犯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民警提醒:

不幸的人生拜毒品所赐,不管是运输毒品或者吸食毒品,都将受到到法律的严惩。识毒、防毒、拒毒,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

合上档案,让故事停留在故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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