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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刑心理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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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临释服刑人员有一定程度的混刑思想,表现为改造意识淡化,纪律观念松弛,甚至时而违反监规纪律。

混刑度日的服刑人员,一是头脑简单,唯一的渴求是尽快自由,而忽视了社会发展和变化对自己基本素质带来的必然挑战。二是法制知识浅薄,有的沉溺出去后重操旧业,而忽视了强大的法律对道德和行为的无情约束。三是人性蜕变,只求自己混刑度日,不顾自己的形象和影响,因而忽视了回报亲人为其在精神和物质上的付出。

临释服刑人员不能淡化改造意识,混刑思想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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