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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我的一时冲动让我失去了父亲、妻子、还有年仅七岁的儿子,如果世界上有后悔药卖,我愿意放弃所有,只求时光重来。”
故事要从2007年的元月份开始说起,曾义(化名)家住关岭县的一个村寨,当地民风淳朴,村民和睦,但是同时因为地处偏僻,物资水平匮乏,法律意识淡薄。那是一天的下午,隔壁村寨的王二(化名)拖了八根整木来卖,一天过去,到了半晚木头没有卖完还剩下一根,王二心想“这点木头也不会有人偷。”就放心的回家了。
第二天一早,王二高高兴兴到放木头的地方一看,木头不翼而飞了。王二怒火中烧,不是多少钱的事情,是乡里乡亲的怎么会有人打这根木头的主意,王二当街破口大骂。周围的乡亲听到了,有人就告诉王二“上面住的曾义的叔叔家有一个有蛮力的傻瓜儿子,肯定是他把木头搬走了。”王二一怒之下就到曾叔家去找,曾叔是个老实人,加上对傻瓜儿子的情况确实不了解,但是还是赔了王二60元钱。钱赔了气消了,故事就结束了那多好,后面发生的事更让人震惊。
没想到过了几日,王二又听到村寨里的人悄悄咪咪的说“我给你讲嘛,你的木头不是曾义家叔叔偷的,就是曾义家两兄弟偷得,他就是赖在他叔叔身上。”王二一听心下大怒,你偷木头就算了,还赖在自己亲叔叔身上,怎么会有这种人。当天夜里,王二带着好兄弟一行五人冲到曾义家,一脚踢开门“你这个不要脸的还我木头来。”曾义正在洗脚,曾父和曾弟已经上床睡觉了。莫名其妙就看到站了一屋子的人,进屋就开骂,曾义也发火了“什么木头,赔了你钱,你还要来找麻烦。”你一句我一句,一句比一句大声,混乱中不知道谁先动了手,打急了眼,曾义的弟弟挥起斧头就冲着对方脑袋砍去,血一下子冲了出来,屋里地上、墙上遍布鲜血,王二和另一名青年男子倒在血泊中,这把斧头终结了两个人的生命。
凶案发生后,曾义及曾父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曾弟被判处无期徒刑。
案件发生后,两家人痛心不已,而偷木头的人最后被找到并不是曾家人。
2009年,曾父在监狱服刑中,因病死亡,年仅61岁。
2012年,曾义的妻子、年仅七岁的儿子在家中被杀害。
一时的冲动带走了五个人的生命,如果当时丢木头的王二理智一些,或者被冤枉偷木头的曾义能心平气和些,他们亲人不会失去生命,会幸福的生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