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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毒不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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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这些年,农村最常见的一条标语就是“生儿生女都一样。”可是在这位父亲的心里,孩子是男是女的命运却截然不同,儿子或许会被当作宝贝一样的捧在手心,而女儿等待她却是生命的终结。常言道虎毒不食子,可是这位父亲的心狠的让人无法相信。

 案情:200912月的一天凌晨,朱某在产房门口焦急的等待着,他无数次的乞求上天希望妻子给他生下一个儿子,能够传宗接代留有香火。朱某这年30岁,前几年妻子已经给他生了一个女儿,这次是他最后的机会,如果这胎再是女儿,朱某想要儿子的愿望就要和超生后繁重的罚款密不可分了。

可能是期待的越多事实就越不如所愿,凌晨三点,女儿呱呱落地,迎接她的不是父亲欣喜的拥抱,却是父亲漠视的眼神。朱某心如刀绞无比沮丧,怎么办?到底怎么办?这时朱某的父亲,孩子的爷爷说:“以前村里人生了女孩就包起丢到山上去,神不知鬼不觉的。”朱某看着躺着熟睡妻子旁边的女儿,内心无比纠结,孩子皮肤红红的,闭着眼睛安安静静的睡着了,这是自己的孩子,可是她为什么是个女孩呢?家里的经济情况肯定承担不起超生的费用,这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

这天凌晨,天气无比寒冷,朱某和他父亲将女孩用水泥袋包住趁着夜色送到了一处偏僻的山包上丢弃。这个孩子刚刚来到人世间几个小时,她还没有睁开眼睛好好的打量下这个世界,她撕心裂肺的哭泣着,想要挽留住父亲逃跑的步伐,想要乞求这个世界上给予她生命的人最后的一点良知,可是无论她如何哭泣,朱某和他父亲一次也没有回头。

后来村里的计生员得知朱家生了孩子,却没有找到孩子,最后多方询问,朱某的父亲坦白告知了遗弃孩子的地点,等大家到达时,孩子早已没有了呼吸。

罪犯自白:我就是封建思想严重,认为只有生儿子家里才有希望。也不懂法律,以为孩子是我生的我就能够随意的对待她,可是我错了,我对不起怀胎十月生下孩子的妻子,更对不起投胎成为我女儿的孩子,我的鬼迷心窍却夺走了她的性命。

法院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五十条规定,作出以下判决:被告人朱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警官提醒:近年来,国家开放二胎政策生儿子的愿望又在广泛传播。请大家正视生男生女的问题,只要教育好,儿子女儿都是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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