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那曾经是多么厚重的力量。那是你无数次想要放弃之时坚持下来的理由。你愿意为她付出青春、热血,甚至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亮剑》语录”
2014年警校毕业, 我怀揣着人生理想,对未来的憧憬,那个夏天挥洒着汗水,藏器待时,终于如愿以偿,圆了我的警察梦。2015年3月,我踏上燕赵大地,素有固若金汤之称的保定,走进司法氛围浓厚的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学习。在校期间,以“崇德、尚法、博学、强警”校训为指引,我时刻以一名正式人民警察的标准来要求自己,钻研业务知识,强化身体素质,提高警务技战能力。2017年3月12日,这是我一生中最难忘的一天,我昂首挺胸步入威严的监狱大门,这意味着我的从警梦将在监狱这个特殊舞台上绽放。
我的监狱是高度级戒备监狱,我所在的监区是个重高危监区,作为一名刚到分监区的直管民警,教育难度大,改造力度难, “碰钉子”是常有之事。面对现实严峻的执法环境,空间封闭、工作力度大、单调重复,很容易形成职业倦怠感,从而会思想麻痹、大意,加之民警素质不一、执法过当、业务参差不齐,担心管不好、不敢管,甚至放任罪犯等不作为的现象给众多一线民警带来了负面的影响。因此,惩罚与改造并驾齐驱,教育和劳动齐头并进,监规监纪挺在前面,民警敢于执法,敢于向罪犯说“不”彰显出监狱警察本色,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监狱作为国家机器应有的地位和权威。
监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是惩罚、改造罪犯的场所。面对穷凶极恶,跨越鸿沟,对抗国家机器,挑战法律底线的罪犯,我们基层民警要敢于亮剑。如果说法律规章是我们的护身铠甲,那么“服刑人员计分考核办法、行为规范准则”就是我们手中的一把斩妖杀魔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如何用好这把剑,我们要有“胆”,制度就是我们亮剑的“胆”。改造罪犯,道德教育固然重要,制度落实才是根本。制度的价值在于落实,制度落实,生命安全才得到保障,制度不落实民警自身安全遭受侵犯,再好的制度,等于是形同虚设,流于形式,因而制度又是我们防守的“盾”。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好的制度执行下去,能强化监规监纪、净化改造环境。监狱警察必须保持过硬的执行力,只有这样我们手中这把剑,才具威慑力和公信力,剑锋所指,所向披靡。
敢于亮剑,更要善于用剑,而善于用剑在于用的时机和用的方法。按制度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依法执法,要大胆的去管理,大胆的处置罪犯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罪犯公然违反监规监纪,我们不要顾虑重重,犹豫不决,而是采取“零容忍”态度,准确把握时机,在罪犯违规之时及时亮剑,果断出击,决不能有半点顾虑。平时工作中,我们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出击,拓宽收集信息、情报渠道,管控保护好为我所用的耳目、信息员,掌握狱情信息、犯情动态,敌情动向,“管教结合”把违纪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死守确保底线安全观,让罪犯上吊无绳、割腕无刀、爬墙无梯。这样,也只有这样,才能以“以人为本”为方针,科学灌输法律、合理讲解政策,谈思想教育、搞劳动改造、做亲情帮教,齐抓共管循序渐进践行治本安全观,从根本上解决罪犯思想包袱和心理问题,向社会输送守法公民,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从警之路,敢于亮剑,更要善于用剑,亮剑,亮出的是气势,是胆略。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我永远记得我的入警誓词,“坚决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我们头上戴的是警徽,身穿着的是警服,信仰,我一生跟随的,我深知在漫长的狱警生涯中,会遇见形形色色的罪犯,与罪犯打交道,与罪犯斗智斗勇,不管会遇到多少坎坷和曲折,我会始终保持心中那片蓝,不忘自己从警时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