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为推动全省监狱系统各单位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按照局党委安排,局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局办公室、政治部组成督导组,分4个小组对局属42家单位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了现场检查督导。
各督导组秉承“一切工作见印证材料、一切整改见具体措施”的原则,要求真正把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的规定动作落实到位,把创新动作做出特色。单位党委履职尽责情况怎么样,党委“一把手”有没有真正发挥“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单位党委需要在哪些方面进一步夯实责任与落实整改,这一系列问题,是此次督导检查各单位党委落实规定动作到位,考量创新动作出特色的直观方式。
总体看,大多数单位党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较为明确,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思路清晰,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也能按要求有序推进。一是各单位党委定期召开党委会议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各单位党委定期听取了纪检监察汇报并具体谋划、部署,党委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扎实推进。三是各单位党委在“三重一大”决策部署的研究,将民主集中制原则有效落实。四是各单位党委强力推进党员警示教育工作,靠实了党员教育责任,管理措施规范。
各督查组还从具体工作中认真总结提炼有特色、有价值的经验做法,并综合本次督导检查情况,建议对工作推进较好、特色亮点突出、资料规范的单位推荐为示范点,在系统内部搭建平台、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相互交流,确立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标准和经验,进行观摩交流、学习推广。
在督查中,各督查组持续把督导重点放到具体责任落实上,面对各单位党委书记敢于直接询问,存在的问题敢于揭短亮丑,对比较突出的问题要在一定范围内点名通报,对薄弱滞后的工作跟踪整改,持之以恒的狠抓落实。
为确保督查工作高质量、便捷有效进行,督查组采取当面查看党委会议记录,当面询问各位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和党委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关情况。“你单位党委上半年是否专题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请将你单位党委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纪检监察工作的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拿给我查看。”“你单位党委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自律承诺书,今后在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方面打算怎么做?”“你们单位党委在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方面,党委会议记录不规范,请在下一步工作中立即整改。”一个个问题在当面交流中清晰,一项项职责在现场点评中明确,切实将压力传导到了“末梢神经”。
各督查组还严格要求各单位党委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和重点任务,靠实责任,做到细化到人,量化到岗,明确要求,硬化措施;重点加强对责任清单和重点任务落实的跟踪问效上,针对不同单位研究分析相应整改要求的同时,对党委如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进行了强调。一是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在于行动。党委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单位中心工作总体安排部署,自觉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二是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责任田”精耕细作。切实抓好党委与所属支部、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分解,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自律承诺书,层层传导压力、传递责任,督促各单位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三是要积极适应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全力支持纪检部门开展工作。党委必须落实“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并进行专题部署”的硬性指标,做到与全年单位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四是党员民警的警示教育要抓实,实现警示教育全员覆盖,严格落实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的要求。五是要增强政治意识,党委在“三重一大”问题的研究过程中要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从源头上杜绝权力过于集中,使之成为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
通过督导,全省监狱系统各单位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目标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工作成效进一步提高。针对局督查组反馈的问题,各单位党委郑重承诺,将全面梳理督导组查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供稿人:梁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