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23〕24号)有关规定,现对我省监狱提请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公示(自2025年6月5日起至2025年6月7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呈报 单位 |
罪犯 姓名 |
出生 年月 |
性别 |
罪名 |
原判刑期 |
现刑期起止 |
申请暂予监外 执行事由 |
病情诊断或 妊娠检查结果 |
1 |
贵州省遵义监狱 |
李志君 |
1961年6月14日 |
男 |
贩卖、制造毒品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3年7月22日 2028年8月21日 |
保外就医 |
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六条 |
2 |
贵州省第二女子监狱 |
蒋静 |
1994年6月4日 |
女 |
诈骗罪 |
十二年 |
2023年2月26日 2035年2月25日 |
保外就医 |
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十四条 |
对以上案件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本局反馈。联系电话:0851-85842327、0851-85813198。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