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监狱系统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

贵州监狱系统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

发布时间: 2018-06-13 09:32 字体:[]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监狱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执法公信力、透明度,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制定贵州监狱系统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
    一、2018年全省监狱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要求,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治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助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推进监狱系统大数据信息公开。按照省政府要求,推进监狱系统政府数据聚通用,确保年内监狱系统政府开放数据资源目录上架,进一步提升监狱系统数据质量及运用价值。
    三、进一步完善刑罚执行权力清单。为正确开展提请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和司法部有关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贵州省监狱机关提请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权力清单。
    四、加大政务舆情回应力度。进一步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舆情监测,按照《贵州省监狱系统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网络舆情处置预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增强舆情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监狱系统的执法公信力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更加注重政务舆情回应的时效性,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和上级转办要求作出回应的政务舆情,按规定时限及时予以回应,确保取得实效。对政务舆情处置不力的按规定报有权部门进行处理问责。
    五、强化政府网站内容建设。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对照全省政府门户网站评估指标,做好自查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常态化抽查通报做好整改工作,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切实解决好部分监狱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不准确、资源不共享、互动不回应、服务不实用等突出问题。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积极做好门户网站搬迁准备工作,确保2018年6月底完成全省监狱系统门户网站整体搬迁工作。
    六、运维好“两微”新媒体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不断提升全省监狱系统“两微”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七、进一步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双目录。对全省监狱系统公开事项进一步进行全面梳理,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进一步完善全省监狱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对涉密信息、内部管理信息、过程性信息等依法依规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细化梳理,逐项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或依据,按程序开展保密审查,进一步细化全省监狱非公开信息目录。
    八、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落实工作。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条例出台,根据全省监狱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待国家正式修订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后,按要求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过渡衔接工作。
    九、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全省监狱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要对本单位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发布信息,特别是罪犯信息,要对身份证号、家庭住址、银行账号、出生日期、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财产状况、社会关系、生活经历、身体缺陷等个人隐私进行去标识化处理。
    全省监狱系统要按照本清单开展好2018年度政务工作,局办公室将择机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贯彻落实不力的将在全系统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