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1689409 | 信息分类: | 狱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4-12-19 11:25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黔狱刑执〔2024〕116号) |
罪犯王从义,男,1975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居住地贵州省石阡县,因强奸罪经贵州省思南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9日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刑期自2022年7月16日起至2026年1月15日止,现在贵州省凯里监狱服刑。该犯现因患严重疾病,贵州省凯里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王从义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4年12月13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