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黔狱刑执〔2025〕22号)-贵州省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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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615860 信息分类: 狱务公开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4-30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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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黔狱刑执〔2025〕22号)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黔狱刑执〔2025〕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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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金林,男,1967年10月26日出生,汉族,居住地贵州省黄平县,因贩卖毒品罪经贵州省黄平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31日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刑期自2024年11月20日起至2030年11月19日止,现在贵州省平坝监狱服刑,该犯因患严重疾病,贵州省平坝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金林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4月28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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