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金林,男,1967年10月26日出生,汉族,居住地贵州省黄平县,因贩卖毒品罪经贵州省黄平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31日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刑期自2024年11月20日起至2030年11月19日止,现在贵州省平坝监狱服刑,该犯因患严重疾病,贵州省平坝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金林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4月28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