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郭林,男,1990年1月26日出生,穿青人,居住地贵州省纳雍县,因运输毒品罪经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12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万元。减刑后,刑期自2017年7月15日起至2031年2月14日止,现在贵州省毕节监狱服刑,该犯因患严重疾病,贵州省毕节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郭林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4月28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