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黔狱刑执〔2025〕24号)-贵州省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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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695947 信息分类: 狱务公开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5-15 20:26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黔狱刑执〔2025〕24号)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黔狱刑执〔2025〕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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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吴永祥,男,1950年3月10日出生,苗族,居住地贵州省凯里市,因故意伤害罪经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12月28日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刑后,刑期自2014年9月29日起至2030年9月28日止,现在贵州省凯里监狱服刑,该犯因患严重疾病,贵州省凯里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吴永祥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5月9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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