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黔狱刑执〔2025〕25号)-贵州省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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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695949 信息分类: 狱务公开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5-15 20:28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黔狱刑执〔2025〕25号)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黔狱刑执〔2025〕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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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农阿品,男,1961年2月3日出生,布依族,居住地贵州省望谟县,因强奸罪经贵州省望谟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10日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刑期自2021年10月7日起至2032年1月6日止,现在贵州省海安监狱服刑,该犯因患严重疾病,贵州省海安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农阿品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5月9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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