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收监决定书(黔狱刑收字〔2025〕2号)-贵州省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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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695956 信息分类: 狱务公开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5-15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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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暂予监外执行收监决定书(黔狱刑收字〔2025〕2号)

暂予监外执行收监决定书(黔狱刑收字〔20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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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毕节监狱:

罪犯周宽亮,男,1941年2月16日出生,汉族,居住地贵州省金沙县。因故意伤害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现刑期自2007年11月26日起至2027年8月25日止。由贵州省监狱管理局批准自2015年12月4日起暂予监外执行。该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因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且保证人丧失保证条件,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应当收监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监狱法》第二十八条、《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二十三、二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由你监狱将罪犯周宽亮予以收监执行。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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