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杨光灵,男,1991年11月4日出生,汉族,居住地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因诈骗罪,偷越国境罪经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10月23日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刑期自2023年10月23日起至2025年7月22日止,现在贵州省铜仁监狱服刑,该犯因患严重疾病,贵州省铜仁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杨光灵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5月16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