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黔狱刑执〔2025〕35号)-贵州省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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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809061 信息分类: 狱务公开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6-11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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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黔狱刑执〔2025〕35号)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黔狱刑执〔2025〕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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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吴政榜,男,1950年9月20日出生,汉族,居住地贵州省清镇市,因运输毒品罪经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21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减刑后,刑期自2018年3月19日起至2032年1月18日止,现在贵州省王武监狱服刑,该犯因患严重疾病,贵州省王武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吴政榜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6月2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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