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黔狱刑执〔2025〕46号)-贵州省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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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1015248 信息分类: 狱务公开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7-28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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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黔狱刑执〔2025〕46号)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黔狱刑执〔2025〕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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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肖云祥,男,1951年5月11日出生,汉族,居住地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因故意杀人罪,脱逃罪经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11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刑期自2024年3月26日起至2041年3月25日止,现在贵州省轿子山监狱服刑,该犯因患严重疾病,贵州省轿子山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肖云祥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7月22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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