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孙章民,男,1964年3月3日出生,汉族,居住地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因贩卖毒品罪经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4月13日判处无期徒刑,减刑后,现刑期自2012年12月14日起至2028年11月13日止,现在贵州省铜仁监狱服刑。该犯现因患严重疾病,贵州省铜仁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孙章民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7月25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