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唐修文,男,1965年10月6日出生,汉族,居住地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因强奸罪经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21日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刑期自2024年12月26日起至2029年6月10日止,现在贵州省六盘水监狱服刑,该犯因患严重疾病,贵州省六盘水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唐修文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8月22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