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1278544 | 信息分类: | 狱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9-11 10:45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黔狱刑执〔2025〕57号 |
罪犯肖荣华,男,1966年2月24日出生,汉族,居住地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因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罪经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14日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刑期自2024年5月24日起至2026年11月23日止,现在贵州省清镇监狱服刑,该犯因患严重疾病,贵州省清镇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肖荣华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9月5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