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黔狱刑执〔2025〕61号)-贵州省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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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1302616 信息分类: 狱务公开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9-24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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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黔狱刑执〔2025〕61号)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黔狱刑执〔2025〕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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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陈国庆,男,1953年12月26日出生,汉族,居住地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职务侵占罪,串通投标罪,妨害作证罪经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28日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刑期自2018年11月18日起至2028年10月18日止,现在贵州省普定监狱服刑,该犯因患严重疾病,贵州省普定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陈国庆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9月19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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