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1302616 | 信息分类: | 狱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9-24 15:32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黔狱刑执〔2025〕61号) |
罪犯陈国庆,男,1953年12月26日出生,汉族,居住地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职务侵占罪,串通投标罪,妨害作证罪经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28日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刑期自2018年11月18日起至2028年10月18日止,现在贵州省普定监狱服刑,该犯因患严重疾病,贵州省普定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陈国庆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9月19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