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黔狱刑执〔2025〕69号)-贵州省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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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1402489 信息分类: 狱务公开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10-29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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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黔狱刑执〔2025〕69号)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黔狱刑执〔2025〕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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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芶元林,男,1972年7月1日出生,汉族,居住地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因贩卖毒品罪,经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21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减刑后,刑期自2011年9月9日起至2026年11月8日止,现在贵州省毕节监狱服刑。该犯因病情危重,短期内有生命危险,贵州省毕节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芶元林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10月28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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