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收监决定书(黔狱刑收字〔2025〕10号)-贵州省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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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1494346 信息分类: 狱务公开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11-25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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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暂予监外执行收监决定书(黔狱刑收字〔2025〕10号)

暂予监外执行收监决定书(黔狱刑收字〔2025〕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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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轿子山监狱:

罪犯肖云祥,男,1951年5月11日出生,汉族,居住地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因犯故意杀人罪、脱逃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现刑期自2024年3月26日起至2041年3月25日止。由贵州省监狱管理局批准自2025年7月22日起暂予监外执行。该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因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刑期未满,应当收监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监狱法》第二十八条、《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二十三、二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由你监狱将罪犯肖云祥予以收监执行。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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