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黔狱刑执〔2025〕79号)-贵州省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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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1556121 信息分类: 狱务公开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12-15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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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黔狱刑执〔2025〕79号)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黔狱刑执〔2025〕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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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罗泽洪,男,1976年7月20日出生,汉族,居住地贵州省福泉市,因盗窃罪经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21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刑期自2025年4月17日起至2026年2月16日止,现在贵州省北斗山监狱服刑。该犯因病情危重,短期内有生命危险,贵州省北斗山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罗泽洪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12月12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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