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金国强,男,1967年8月30日出生,汉族,居住地为重庆市渝中区,因犯贩卖毒品罪,经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25日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减刑后,刑期自2016年12月26日起至2037年3月25日止,现在贵州省遵义监狱服刑。该犯因患严重疾病,贵州省遵义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金国强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2月13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