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黔狱刑执〔2026〕14号)-贵州省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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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6-298864 信息分类: 狱务公开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6-02-24 17:06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黔狱刑执〔2026〕14号)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黔狱刑执〔2026〕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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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覃汝道,男,1949年9月15日出生,汉族,居住地为贵州省德江县,因犯故意伤害罪,经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24日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刑期自2023年12月28日起至2033年11月26日止,现在贵州省凯里监狱服刑。该犯因病情危重,短期内有生命危险,贵州省凯里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覃汝道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2月13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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