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覃汝道,男,1949年9月15日出生,汉族,居住地为贵州省德江县,因犯故意伤害罪,经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24日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刑期自2023年12月28日起至2033年11月26日止,现在贵州省凯里监狱服刑。该犯因病情危重,短期内有生命危险,贵州省凯里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覃汝道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2月13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