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李献友,男,1967年7月6日出生,汉族,居住地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因犯运输毒品罪,经贵州省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10月25日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刑后,刑期自2014年9月29日起至2031年4月28日止,现在贵州省兴义监狱服刑。该犯因患严重疾病,贵州省兴义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李献友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4月22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