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黔狱刑执〔2026〕50号)-贵州省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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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6-956984 信息分类: 狱务公开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6-09-02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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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黔狱刑执〔2026〕50号)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黔狱刑执〔2026〕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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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韩本尧,男,1981年11月2日出生,汉族,居住地云南省镇雄县。因贩卖毒品罪,经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9月2日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一万元;2009年9月23日经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九年;因犯贩卖毒品罪,经凯里市人民法院于2011年7月26日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连同原犯贩卖毒品罪剩余刑期,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九年,罚金一千元。减刑后,现刑期自2010年10月9日起至2027年8月8日止,现在贵州省毕节监狱服刑。该犯因患严重疾病,贵州省毕节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韩本尧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8月31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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