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6-956995 | 信息分类: | 狱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6-09-02 11:06 |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 名 称: |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黔狱刑执〔2026〕51号) | ||
罪犯黄大付,男,1969年5月22日出生,汉族,居住地贵州省余庆县。因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经贵州省余庆县人民法院于2026年2月28日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自2025年9月2日起至2027年9月1日止,现在贵州省忠庄监狱服刑。该犯因病情危重,短期内有生命危险,贵州省忠庄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黄大付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9月1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