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付某,贵州省凤冈县人,现年31岁,因犯运输毒品罪于2016年被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判决生效后投入遵义监狱服刑改造。改造中,付某认罪悔罪,服从管理,积极参加生产劳动,积极参加“三课”学习,监狱根据其表现给予监狱表扬行政奖励。照此下去,不久时间即可获得监狱呈报减刑的刑事奖励。殊不知,他心存侥幸,隐瞒了自己曾经在老家凤冈县开设赌场和聚众斗殴的犯罪事实,没有向办案机关如实交代,入监后,该犯也未向监狱交代余罪。事隔两年后,付某的其他同伙在公安机关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的专项行动中落入法网,付某牵涉其中,随即被公安机关解回再审,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犯余罪判处两年三个月有期徒刑,合并前罪执行无期徒刑。目前,付某重新投入遵义监狱服刑改造。
回到监狱的付某,谈起自己的重审经历时,脸上的表情充满了悔意:“要是当初把本身的犯罪事实讲清楚一并处理了多好,何苦到现在仍将背负漫长刑期的重压,如今只有努力改造,争取早日获得减刑奖励!”可惜,事实终归是事实,一切都是咎由自取,躲得过一时躲不过一世,最终还是自食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