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您好,今年我的孩子已到“小升初”阶段,由于孩子母亲在2012年意外离世,家中父亲年老且行动不便,现无人办理入学手续,十分担心孩子辍学流浪,恳请监狱提供帮助。“这是二监区服刑罪犯刘某某向监狱民警递交的申请书内容。
长期以来,忠庄监狱为加强重点青少年“雨露工程”建设,做实服刑罪犯未成年人子女救助保护,不定期开展“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子女”入学工作。监狱根据罪犯家庭情况综合评估,认为罪犯刘某某未成年子女符合救助条件,便第一时间安排服刑人员指导中心民警前往属地中学,就罪犯刘某某未成年子女入学事宜进行协调处理。
服刑人员指导中心主任刘永川向学校工作人员介绍未成年学生家庭构成、递交申请材料、并询问是否符合就学条件。“作为辖区内适龄入学对象,完全符合接收要求,义务教育是基本国策,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非常感谢监狱提供信息,有效避免了适龄学生失学辍学。”学校工作人员向刘永川回答到。当日,在提交资料通过审核后,入学手续得到及时办理。
监狱作为刑罚执行机关,不仅肩负着惩罚犯罪、改造罪犯的重大责任,更承担着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使命任务。近年来,忠庄监狱不断加快推进“雨露工程”建设,做好“事实上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基本权益保障,不断创新救助做法、提升帮扶效果,让执法不仅有力度,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