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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概况

内设机构

兴义监狱各科室岗位职责

根据省编办发〔2011〕256号《关于羊艾等31个监狱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兴义监狱机构设置如下:

一、监狱设13个内设机构和政治处

(一)监狱办公室(监狱办公室、指挥中心、新闻中心等)

主要职责:(1)监狱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文电、机要、保密、信访、文书档案、目标管理、综合治理和办公用品等工作,协助监狱领导处理监狱内外政务活动,协调监属各单位、部门处理监狱综合性工作;(2)指挥中心主要负责指挥中心管理及监内视频监控工作,协助监狱领导协调处理重大紧急事件,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反恐防暴和应急处置等工作;(3)新闻中心主要负责监狱新闻宣传工作,新闻信息编辑、审核、发布,管理监狱门户网站、监狱微博、政务微信三大平台运营,撰写、审核、报送各类信息至省监狱局新闻中心等工作。

监狱办公室联系电话:0859-3418191  

指挥中心联系电话:0859-3418175

(二)刑罚执行科

主要职责:负责依法执行监狱刑罚工作,办理监狱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和罪犯的申诉、控告、检举的处理;罪犯收押工作,并采集、录入罪犯基本信息;办理刑释人员安置帮教信息衔接和核查工作;负责对罪犯依法执行刑罚过程中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

联系电话:0859-3418021   

(三)狱政管理科 

主要职责:(1)负责狱政数据管理、监管改造信息管理和各项监管安全制度的落实,维护监狱监管改造秩序与安全稳定;(2)负责监狱监管、生活等现场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及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3)负责罪犯分流、调配、遣送、考核、行政奖罚、分级处遇、分管分押、行为规范等工作;(4)负责监狱狱政设施、设备管理和维护;(5)分管监狱特警队、监狱门岗、接见室、禁闭室、监狱犬防建设等;(6)负责与驻监检察室、驻监武警、地方公安机关、地方国家安全机关等相关部门的业务协作配合;(7)负责狱内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联系电话:0859-3418037(狱政管理科业务室)  0859-3418091(会见室)

(四)狱内侦查科

主要职责:(1)负责各项狱内侦查工作制度的落实;(2)负责狱情动态分析和狱内罪犯、重大违规违纪案件的立案侦查;(3)负责制定监狱防范预案,狱内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4)负责新收押罪犯的安全检查等工作。

(五)教育改造科 

主要职责:(1)负责全监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对监狱罪犯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文化技术教育,做好罪犯“三课”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自学考试等工作;(2)负责监区文化建设、罪犯社会帮教、罪犯改造质量评估、改造积极分子的评选审定等工作;(3)负责监狱《兴监报》编辑、印发;(4)计划筹办和组织开展各类罪犯文体活动;(5)负责监狱广电中心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六)劳动改造科

主要职责:(1)负责全监罪犯的劳动改造工作,负责罪犯劳动改造组织、实施、管理和考核;(2)罪犯劳动保护和劳动技能培训工作;(3)负责执行监狱(公司)劳动改造相关规章制度,协调处理监狱与公司劳务及其合同的相关事项;(4)供水供电管理。

(七)生活卫生科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生活卫生计划并组织实施。(1)负责对罪犯伙食、生活物资采购、质量检测、供应;(2)负责狱内公共设施与公共环境卫生的管理监督等;(3)协调监狱医院,负责罪犯的疾病预防、治疗和卫生防疫工作。

(八)财务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监狱各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定期编制部门预算和财务决算;负责监狱会计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监狱及监狱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安全监督管理科 

主要职责:(1)负责全监罪犯劳动生产安全各项制度的落实和监督;(2)负责对监属基层单位开展各项安全检查工作及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3)与各部门协调配合处理狱内外各类安全事故。(4)负责全监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监狱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监狱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十)劳动保障科

主要职责:负责工资、津贴补贴、医疗保险、住房增量补贴的管理及民警遗属抚恤金、特别抚恤金、生活困难补助费的管理工作;负责民警提前退休的审核报批。

(十一)信息技术科 

主要职责:负责采集、录入罪犯基本信息;负责刑释人员安置帮教信息衔接和核查工作;负责监狱办公自动化网络、监控网络系统的技术维护、计算机应用管理。

(十二)后勤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后勤保障、装备管理、基建维修和房屋管理工作;负责警用车辆管理,交通安全法规教育;负责办公用品,通讯设施、固定资产等管理。

(十三)离退休干部科

主要职责:负责监狱退休干部工作,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各类学习、文化、健身等活动。

政治处下设人事警务科、组织宣传科和警务督察队(均为正科级机构)。

政治处   

主要职责:(1)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宣传贯彻党纪、政纪和监狱工作方针政策;(2)负责民警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监属各监区(分监区)、科室班子建设,负责科级干部管理、考核工作;(3)负责民警录用、审核报批工作;(4)负责监狱党委重要文件的起草、督办和日常党务工作;(5)负责编制民警培训及岗位练兵规划,制订警察年度培训及岗位练兵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6)负责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表彰、奖惩办理工作;(7)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警衔管理、干部档案管理工作;(8)指导监狱团委贯彻实施党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方针、政策;(9)完成上级和监狱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0)内设组织宣传科、人事警务科、警务督察队。    

联系电话:0859-3418025

(一)人事警务科     

主要职责:(1)负责拟定队伍建设规划并督促落实各岗位职责,搞好队伍建设; (2) 负责监狱机构编制管理工作;(3)负责科级干部的考察、推荐及管理工作;(4)负责公务员的招录、审批、考核、奖惩、辞职、辞退、调动、退休等工作;(5)负责全监警力的调配工作;(6)负责监狱民警的职务任免、升降的审核报批等;(7)负责民警的警衔评授、升降,警衔、警官证等警用标识的发放及管理及管理;(8)负责公务员登记备案管理,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日常维护、信息上报和人事警务统计报表工作;(9)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呈报工作;(10)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档案材料、办理干部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登记干部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保管干部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11)完成上级或监狱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宣传科     

主要职责:(1)负责思想政治工作;(2)负责监狱民警的政治理论学习工作;(3)负责组织实施监狱民警教育培训、岗位练兵;(4)负责立功创模、奖惩工作;(5)负责各类行政专项活动;(6)负责监狱月政工考核安排;(7)负责党内专项活动;(8)负责党报系统管理、日常维护、上报;(9)负责党费收缴、组织关系接转、发展新党员;(10)负责联系党风廉政,干部提醒、诫勉谈话工作;(11)负责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填报;(12)负责普法、计划生育工作;(13)负责联系监狱协会工作;(14)完成上级和监狱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警务督察队     

主要职责:负责监督和检查监狱干警执行制度和履行岗位职责、使用武器警戒和警容风纪等警务管理工作;负责干警日常量化考核工作;负责干警考勤管理工作。     

二、监狱设置3个直属机构(均为正科级机构)

(一)服刑人员指导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向罪犯提供法律法规、监规纪律制度、罪犯考核奖罚规定的咨询工作,对服刑人员进行法律援助及外延帮教;协助监区开展罪犯的教育转化工作;宣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和监狱工作方针;提供政策咨询;负责罪犯服刑及刑满回归社会的就业指导工作;负责警示教育工作。     

(二)心理矫治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罪犯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测验、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与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负责对监区、分监区心理矫治工作辅导员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监狱干警的心理咨询及疏导。     

(三)监狱医院     

主要职责:负责狱内医疗卫生、疾病控制工作;负责本监狱罪犯的健康指导及疫情监测、防病治病工作;负责罪犯的入监体检、预防接种及健康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罪犯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疾病的前期鉴定工作;负责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特殊病犯的管理;负责医务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     

三、监狱设11个监区,暂设27个分监区(政法编制33个分监区)    

各监区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监狱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各项监管工作制度,依法对罪犯进行改造;组织实施民警对罪犯的直接管理;做好生活卫生管理和罪犯考核、奖惩工作;负责监区安全和秩序稳定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对策措施;承办监狱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监区主要职责:依法对罪犯进行日常管理,及时掌握罪犯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和狱情动态;对罪犯进行个别谈话教育,教育疏导工作;严格执行刑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负责对罪犯的劳动、生活、学习等“三大”现场进行管理;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纪检监察和工青妇等组织机构

(一)纪委监察科   

主要职责:(1)负责组织实施监狱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负责对各部门贯彻执行党委、行政作出的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党纪案件的调查、审理和惩处;(2)负责各部门及干警的履职情况进行行政监察,对违反政纪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工会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工会工作计划,切实维护工会会员的合法权益,做好工会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和监狱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对劳模、先进“职工之家”的推荐申报、管理工作;对企业的民主管理监督等。     

五、公司设“三科一室”( 财务管理科、人力资源科、企业管理科、公司办公室)等组织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