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贵州省福泉磷肥厂有限公司修建临时仓库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预算金额:30万元以内。
4.修建需求及设计方案:见附件
5.工期:20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三、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递交报价资料,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报价中含工程材料运输、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另:临时仓库安装完成后须加装避雷针,由中标方负责,安装费用包含在此项工程预算之中,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2.投标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均属于一次性报价。
四、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附件1)
2.有效的企业(个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根据工程需求及设计方案(附件)列出工程量清单,所用材料及单价。
4.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需密封,密封袋上标明:工程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5.报价文件递交:报价文件请于2025年9月29日前密封送至贵州省福泉磷肥厂有限公司办公室,或邮寄至福泉市龙昌镇贵州省福泉磷肥厂有限公司办公室,逾时不予受理。文件递交联系人:罗警官,联系电话:18185955083。工程项目咨询联系人:卢警官,联系电话:17385148710。
五、成交办法: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针对采购单位项目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定标办法:
严格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竞标供应商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价格、服务等,在质量、服务和售后服务相同的条件下,依据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预成交供应商。预中标供应商需在贵州省福泉监狱政务网公告3天,如无异议,签订工程项目合同。